阿史那坐在晋阳城内最大酒肆的二楼雅间里,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身上这件锦袍,领口绣着繁复的云纹,勒得他脖子发痒。
腰间那枚崭新的“归义使属吏”铜印沉甸甸的,硌得慌,远不如他惯用的弯刀来得趁手。
他粗大的手指捏着一只小巧的青瓷酒杯,杯中美酒澄澈,散发着粮食的香气,可他却一口也喝不下去。
按照陛下的吩咐,他散出风声,说是奉了新设的“归义使”之命,前来并州招募些熟悉地方的干吏,为日后的边市贸易做准备。
这名头半真半假,却正好挠中了晋阳城里许多人的痒处。
没用两天,李丰麾下那七个百夫长的名号,就被人当成稀世珍宝一样送到了他的案前。
此刻,那七个人就坐在他对面。
他们同样穿着便服,但那股子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悍勇与煞气,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常年握刀的手上布满老茧,眼神警惕,喝酒的动作看似豪爽,实则杯不离手,时刻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一群养在阴沟里的狼,突然被请到宴席上,闻到了肉香,却又怕是陷阱。
阿史那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心里那点不耐烦渐渐被一种狩猎般的兴奋取代。
陛下说得对,对付狼,就得用狼的法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阿史那猛地一拍桌子,状若酒酣,满脸涨红地大着舌头抱怨:“他娘的!这官当得真他娘的憋屈!咱们在边关,跟那些胡狗真刀真枪地干,脑袋别在裤腰上,为的是什么?不就为了搏个封妻荫子,光宗耀祖吗?”
他一把搂住离他最近的那个络腮胡百夫长,酒气喷了对方一脸:“可你看现在!朝堂上那些白面书生,动动嘴皮子,就比得上咱们十年军功!我们辛辛苦-先生,那可是陛下面前的红人,如今也得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搞什么‘归义’,说白了,不就是被排挤出来的?”
几名百夫长眼神交换,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一丝意动。
这话,说到他们心坎里去了。
他们曾是司马大将军最锋利的刀,如今却只能在这汾水下游的芦苇荡里喂蚊子,十年了,连个正经名分都没有。
阿-史那见火候差不多了,故意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凑到几人中间:“不过……兄弟们,咱们的机会,可能要来了。”
他从怀里掏出一卷用蜡丸封好的帛书,故意在众人眼前晃了晃,又迅速塞了回去,做贼心虚地四下张望。
“这是……大将军府的密令。”他打了个酒嗝,声音含混不清,却足以让雅间内瞬间落针可闻,“说是……朝中生变,天子年少,被奸佞蛊惑……大将军的意思,让李丰将军……三日之后,就在并州举事……夺下并州,迎接……迎接少主……”
“少主”两个字,他说得极轻,仿佛只是无意识的呢喃。
但这两个字,却像一道惊雷,在七个百夫长心里炸开。
司马大将军……司马昭!他没忘了我们!
那络腮胡百夫长一把抓住阿史那的手腕,力道之大,几乎要将他捏碎,眼神灼灼地问:“此话当真?”
阿史那“哎哟”一声,装作吃痛的样子甩开他:“你干什么!当我醉了不成?什么密令?我不知道!喝酒,喝酒!”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即趴在桌上,发出了沉重的鼾声,再也不理会任何人。
七名百夫长面面相觑,再也无心饮宴,草草行了个礼,便匆匆离去。
雅间的角落里,一个负责添酒的伙计,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融入了夜色之中。
三日后的深夜,汾水下游,一片广袤无垠的芦苇荡。
风很大,吹得半人高的干枯芦苇“哗啦啦”作响,如同鬼哭狼嚎。
数千名黑衣黑甲的士卒,手持兵刃,鸦雀无声地肃立在一片空地之上。
火把的光亮将每个人的脸都映照得忽明忽暗,眼中闪烁着压抑已久的狂热。
高台之上,李丰一身戎装,手持三炷香,神情肃穆地祭拜着一面绣着猛虎的黑色大旗。
“先帝在时,我等奉大将军之命,为大魏铲除奸佞,上不负天,下不负民!今,天子蒙尘,国贼当道!大将军密令已至,命我等复兴司马氏遗志,清君侧,讨国贼!”
他猛地将香插进祭台上的香炉,拔出腰间佩剑,直指苍穹,声嘶力竭地吼道:
“举旗!复魏讨逆!”
“万岁!”
台下三千死士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呐喊,积压了十年的怨气与野望,在这一刻彻底点燃。
他们坚信,只要跟随李丰将军,打出司马家的旗号,他们就能从阴沟里的老鼠,一跃成为从龙的功臣。
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在他们呐喊声无法触及的远方,芦苇荡上游的山岗上,一双双冷静的眼睛,正如同俯瞰猎物的狼群,静静地注视着这一切。
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