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点头,继续往下说:“诸位莫要觉得,本朝缠足不过是轻度缠裹、修饰形态,便不算陋习——便是眼下这轻度裹缠,危害也半点不含糊!你们且想,市面上卖的那些弓鞋,可不是寻常布鞋的模样:鞋头做得又尖又窄,像个细巧的锥子,鞋膛浅得只能容下收束过的脚,鞋跟处还垫着薄薄一层硬木,为的就是把脚往‘尖’往‘弓’里逼,让脚形看着更小巧。
孩子穿这样的鞋,再缠上布条,哪怕只是‘略收脚形’,也得把原本舒展的脚趾往鞋尖窄处挤,大脚趾被迫往前顶,其余四趾只能往脚心处蜷;鞋膛浅,脚面便得往下压,才能把脚塞进鞋里,久而久之,足背的筋脉被扯得发紧,趾骨也会慢慢往内弯。诸位没听过吗?多少七八岁的孩子,缠了脚、穿了弓鞋后,走不了半里路便喊脚痛,夜里脱鞋时,脚趾间磨得发红,足背也肿得老高,连碰都碰不得!
更别说,这轻度缠裹一旦开始,便没有‘适可而止’的道理——今日觉得‘略收便好’,明日见别家女子的脚更小巧,便想着‘再缠紧些、鞋再尖些’;眼下只是磨肿、筋脉扯痛,往后布条越缠越紧,弓鞋越做越窄,脚趾骨便会慢慢变形,到时候想松都松不开,走路只能慢慢挪,再也跑不动、跳不得,连田间除草、院里洗衣这些寻常活计都做不了——这还不算害?
更要提一句,便是同属理学一脉,也有人看清了这陋习的恶!就说程颐先生,他在家规里便明明白白写着,禁止家中女眷缠足,说‘女子缠足,伤筋动骨,失却劳作之力,非仁家所为’。连程先生都懂,缠足是伤天害理的事,可偏偏有人,打着‘理学’的旗号,反其道而行之,把陋习往‘礼教’上绑,何其讽刺!
这陋习的根源,从来都是‘刻意迎合礼教’,而推波助澜的,正是那些满口‘天理’却背离仁心的儒者!就说本朝文豪苏轼,世人都赞他才高八斗、豁达通透,可他竟写词鼓吹缠足!他填过一首《菩萨蛮·咏足》,里面写‘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把缠得小巧的脚说成‘纤妙’,还要捧在掌心里赏,这不是鼓吹是什么?
他的词流传甚广,多少官宦人家、富裕商户,因为他这一句,便觉得缠足是‘雅事’,不仅给女儿缠足,还特意定制更尖更窄的弓鞋,哪怕孩子哭着喊痛,也硬着心肠坚持——本朝缠足之风,便是从这般‘文人鼓吹’、‘人人效仿’开始,渐渐蔓延开来的!
更过分的,是朱熹!此人号称‘理学大家’,满口‘存天理、灭人欲’,可他主政漳州时,竟直接下了政令,强制推广缠足!他说‘女子缠足,可收其心,使其不妄动、不逾矩’,还规定漳州境内,凡女子七八岁者,皆需缠足,不缠足者,便说其‘家风不正’,不准婚嫁!
本朝多少百姓,哪怕家境不算富裕,也迫于政令,只能找粗布缠女儿的脚,再凑钱买双窄尖弓鞋,听着孩子夜里哭着喊‘脚痛’,却敢怒不敢言——他这哪里是‘存天理’,分明是用‘礼教’害人!
诸位想想,七八岁的孩子,脚骨刚要生长,正是脆嫩的时候,硬生生用布条缠裹,再塞进窄尖的弓鞋里,把脚趾挤蜷、把足背压弯,日夜不能松绑,那种痛,是筋骨拉扯的痛,是磨得皮肉发疼的痛,夜里连觉都睡不安稳!多少女孩因为这样,脚形早早变形,走路比天足慢了许多,再也不能像幼时那样在田埂上跑、在河边玩;多少女子缠足后,出门只能靠人搀扶,或是慢慢挪着走,渐渐没了见识,没了主见,只能困在闺房里,成了只能依附男子的人——这还不算害吗?
而这一切的根源,全在儒教的扭曲!儒教本来说‘仁者爱人’,可这些儒者,却把‘礼教’变成了捆人的绳子!他们为了维护‘男尊女卑’,为了让女子顺从,便编造出‘缠足美’‘缠足能收心’的谎言,用诗文鼓吹,用政令强制,把好好的自然之美,变成了‘合礼之美’,把好好的女子,变成了‘顺从的附属’!
他们说缠足是‘合礼’,可真正的礼教,该护人,不是害人;他们说缠足是‘美’,可把自然生长的脚刻意收束,把鲜活的孩子逼得痛哭,这算哪门子的美?不过是借儒教的名头,把‘恶’包装成‘善’,把‘枷锁’包装成‘规矩’罢了!
我今日在众人面前赤足,不是为了哗众取宠,也不是为了违背所谓的‘礼教’,只是想让诸位看看——没缠过的天足,能有多美;没被束缚的女子,能有多坦荡!也想让诸位明白,本朝这渐起的缠足之风,从来都不是什么‘雅事’‘美事’,便是眼下这轻度缠裹,也是该及早止住的陋习,是儒教扭曲礼教生出的祸端!
女子也是人,不是男子的附属,更不是礼教的牺牲品。她们该有一双能自由行走的脚,能去田间劳作,能去街头看风景,能在抗蒙时帮着传递消息、照顾伤员,不该被一双刻意收束的脚、一双窄尖的弓鞋,困在闺房里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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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话落地,厅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