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枢机构
南朝的中央官制,基本沿袭东晋,又有所变化。其中,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的长官位高望重,而实权不大,但往往仍由宗室诸王任尚书令和中书令。吏部尚书及所属的吏部郎,掌握官职的任命,在南朝还一直受重视。宋孝武帝置两名吏部尚书,以分其权。但宋、齐两代皇帝主要倚靠中书通事舍人(四人)处理政务,凡臣下陈奏和皇帝诏令,都通过他们,实际上成为最接近也最能左右最高决策者皇帝的人。齐明帝时,诏命专出舍人之手,天下文簿版籍的副本,也归他们掌管,俨然兼中书省与尚书省的长官于一身。梁武帝时,仍选拔有才干者任中书通事舍人,但主要依靠的不在寒庶,而是明习吏事的低级士族。宋齐以来,中央的军事统帅权和武器的控制权,也由中领军、中护军转移到寒人操纵的外监与制局监手中。有时制局监也由中书舍人兼任。 [109]
行政区划
南朝
南朝政承袭东晋,实行州郡县三级制。而侨州郡县及双头州郡也因为土断而变成一般州郡。自东汉末期实施的州郡县三级制,到隋平陈后改为州县二级制而结束。南朝的州设刺史,郡设太守,只有丹阳郡因为是首都所在地而设尹。县设令、长。自宋以后,县令多于县长。与郡同级的有王国和公国,设内史和相。还有特为习称蛮民及僚族、俚族等少数民族设置左郡、左县和僚郡、俚郡。例如有南陈左郡、东宕渠僚郡等。 [26]
刺史多带将军开府,而州与府各置僚属。州之佐吏别驾、治中等治民,府之佐吏长史、司马等治兵。但军府的佐吏地位一般较州僚属为高,府官长史常兼首郡太守或代行州事。郡太守如带将军,军府佐吏亦高于郡佐(见州郡县掾属、军府僚佐)。皇子年幼出守方镇,则行事、长史以至出身寒庶、地位低下的典签主持一州事务。宋武帝刘裕在地方行政方面巩固皇权、抑压世家大族的措施,是只命皇子或宗室诸王担任重要方镇。齐、梁亦遵此惯例。 [109]
北朝
北魏在北魏孝文帝以后,官制模仿南朝,至唐代仍沿用。北周时按周礼,设置六官,即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府,是隋唐之后六部体制的源头。北朝政区承袭十六国,如同南朝一样为州郡县三级制。然而州辖区不大,州刺史可越郡级直接管理县,使得郡级逐渐虚级化,到隋朝时正式定为州县两级制。北魏也设有侨州郡县和双头州郡(如南雍州),并将州郡县按人口数分等级。为了防范新附或异姓叛变,于晋义熙二年(406年)将各级行政长官分立三位,其中州刺史方面须一位为宗室。北魏原设有负责地方军政的行台及管理数州军事的都督。到北齐定为行台制,北周则为总管制,都是负责数个州郡军事与行政的政区单位。北齐因为州辖区越分越细,于是设置行台兼管数州民政及军事 [29]。西魏则改称都督为总管,性质同北齐行台。北周时,总管一般兼任驻州刺史,并以所驻之州为名 [30]。北魏还特为鲜卑本族或其他民族(汉人除外)设置领民酋长来管理该族,地位只次于州刺史。又延续十六国政区,设有管理州境内其他民族的护军,其地位等同郡守,至宋大明元年(魏太安三年,457年)废除。还有镇戍制,于重要的军事要地设镇。镇由镇将管理,下置戍,由戍主管理。其中又以巩固首都平城的六镇最重要 [31],至孝文帝迁都后势微。六镇民变后,北朝的镇戍专管军事,不再具政区性质。
经济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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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南北朝人口统计列表
年代
户数
口数
备注
宋大明八年(464年)
数据出自《通典·食货七》 [48]
据今学者考证,实际人口达两千余万人 [47]。
魏正光元年(520年)
1
2
1 [49]
2
1号数据出自《文献通考·卷十》 [50]
2号户数出自王育民版《中国人口史》 [47]
2号口数出自葛剑雄版《中国人口发展史》 [51]
6世纪20年代北魏人口达600万户、3500万人,加上南梁的两千余万,南北总人口超过五千万。 [1]
魏永熙三年(534年)
[49]
数据出自《文献通考卷十》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