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启程...
这意味着,最多还有十二天,陈九就将踏上旧金山的码头。
他不是应该在香港开疆拓土吗?为什么突然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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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前一秒的骄奢淫逸、帝王般的享受荡然无存。
几秒后,他的眼神重新变得镇定。
“跟我走。”
他抓起搭在沙发上的大衣,大步流星地走向门口。
“爷,去哪?”
“回堂口!”
————————
合胜堂总堂。
这里隐藏在一条毫不起眼的巷子里,门面是一家冷清的小酒吧。于新的马车穿过巴尔巴利海岸的喧嚣,停在了后门。
总堂的地下室,才是合胜堂真正的核心。
这里没有奢华,只有压抑。
长条桌旁,已经坐着四个人。这是于新“东进计划”的绝对核心。
左手第一位,是合胜堂的“白纸扇”,人称“六指”的黄先生。他负责所有的账目和脏钱。
第二位,是红棍“疯狗”强。东海岸的开拓,以及那批亡命徒的训练,都由他负责。
第三位,是陈松。他负责旧金山与东部萃胜堂之间的所有秘密通讯。
第四位,就是刚刚报信的阿辉。
于新走进来,没有坐下,而是径直走到关公像前,拿起三炷香,点燃,深深拜了三拜。
他转过身,脸上已经看不出丝毫的烦躁。
“各位。”他开口,声音沙哑而有力,“我们没有时间了。”
他环视一圈:“九爷,陈九,提前回来了。最多十二天,他就会到旧金山。”
“什么?!”
“疯狗”强立刻急了:“大哥,他怎么这时候回来?纽约那边刚开张,我们…”
“闭嘴!”于新厉声喝断他,“我叫你们来,不是听你们抱怨的。”
他走到桌边,双手撑着桌面,身体前倾,
“六指,”他看向黄先生,“这个月,巴尔巴利这两条街,流水多少?”
黄先生扶了扶他的金丝眼镜,颤声道:“新哥...这个月生意好。刨去给总会和九爷那边的规费,我们...我们私下存的,大概有...八万美金。”
“阿松,”于新转向联络官,“纽约那边,上个星期递来的消息是什么?”
陈松立刻起身:“大哥。已经按您的吩咐,在纽约华人社区的勿街(Mott Street)和摆也街(Pell Street)拿下了三个据点。两个番摊馆,一个烟室。但是...东部的安良堂和协胜堂已经注意到我们了。安良的总理,不好惹。”
“不好惹?”于新冷笑一声,“我于新就好惹吗?”
“疯狗!”
“在!大哥!”
“我们手里,还能动用的新人,有多少?”
“新人”是指那些偷渡而来、没有在总会登记过身份、随时可以“消失”的亡命徒。
“疯狗”强咧开一个残忍的笑容:“大哥,我刚送一批人去纽约回来,那边现在有八十四个好手,还有一百多个帮闲。旧金山这边,刚‘下船’的,还有三十个。个个都是敢杀敢剐的好手!”
“好。”
于新直起身子,在烟雾缭绕的密室中来回踱步。
陈九就像一座大山,压在所有人头顶。他们在于新的带领下,在这座大山的阴影里,偷偷挖了一条通往东方的隧道。
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也为了一战功成,这批人手是他非常小心地收集,训练,才陆续送到东海岸的。
东海岸的局面刚刚打开,陈九就要回来.....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陈九的可怕。那不是一个“人”,那是一座山。当年在巴尔巴利海岸,在旧金山码头,陈九用铁腕和鲜血奠定了自己的地位,那种雷霆手段下的尸骨,那种杀人如麻的回忆,于新至今记忆犹新。
他之所以敢另起炉灶,就是因为陈九离得太远了。
他以为自己还有时间。
他背地里招募亡命徒,大搞鸦片走私,成立萃胜堂……这一切,在陈九的规矩里,都是“死罪”。
他很清楚,自己这些年积极参与华人总会事务,捐钱修路、建医院,在那些总会的理事面前装得像个“慈善家”,都只是障眼法。这种障眼法,骗得过总会,但骗不过陈九。
现在,这座山要回来了。
六指和其他头目们都焦躁地等着,汗水从他们的额头渗出。
“爷……您说句话啊!
“要不……我们把东部的生意停了?把人解散了?”
“停?”于新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很轻,
“傻强,你现在去纽约,能把那些亡命徒都劝回家种地吗?你能把吃进嘴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