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有的“才华”,都建立在陈九提供的那一堆堆真实得令人发指的文件之上。
他爱上了这种成功带来的眩晕感,却也憎恨这种被操控的无力感。
写完《市长之子》后,威尔逊曾有过一丝幻想,或许可以就此收手。他已经有了足够的钱,下半辈子可以衣食无忧。他可以试着去写一些真正属于自己的、无关政治、无关阴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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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陈九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他拿来了第三份,也是迄今为止最危险的一份文件。
关于一个名叫汉森的美国间谍,如何在加州共济会的策划下,甚至在总统府高层的支持下,潜入英属哥伦比亚,试图策划一场合并运动,最终让美国将其吞并的完整记录。
这不再是城市内部的腐败,这是国家层面的阴谋,是国际间谍活动。
如果说《市长之子》是往旧金山的池塘里扔了一块巨石,那么写这个故事,就是往美国和不列颠帝国之间那片看似平静的海域,掀起海啸。
他犹豫了。
他回电报拒绝了他,说这个题材太危险,自己处理不了。
陈九的回电只有一句话:“你已经没有选择。看看你收到的威胁信,那些被你毁掉的人,你觉得他们会放过一个瘦弱的作家吗?没有我提供的住所和保护,你明天就会死。”
他开始动笔写《哥伦比亚阴谋》。
这是在为民除害,还是在叛国?
他揭露的虽然是政府的阴暗面,但这个故事一旦发表,势必会损害美国的国际声誉,甚至可能引发外交冲突。
他的读者会怎么想?那些曾将他视为民众英雄的读者,当他们发现他开始“攻击”自己国家的“爱国行为”时,还会支持他吗?
为了克服这种心理障碍,威尔逊将自己完全代入了一个记录者的角色。他不去想后果,只专注于事实本身。他把自己想象成一部机器,将陈九输入给他的信息,精准地转化成冷静的、不带感情的文字。
汉森,在他的笔下,不是一个传统的英雄或恶棍。他是一个工具,一个被“昭昭天命”这个宏大概念所驱动的、失去了个人情感的国家机器零件。
威尔逊详细地描绘他如何收买英国官员,如何伪造身份,如何蛊惑印第安人和当地华人,如何走私军火,如何策划袭击活动。
现在,这本书终于问世了。
它即将在陈九的授意下,在美国和英国之间搅动风云。
威尔逊已经写了好几本小说,他早已经意识到,有些事,一旦大规模传播,就会无限被放大,引起即便是当事人也意想不到的舆论。
《黄土之下》给美国白人介绍苦力贸易,华工的故事,《市长儿子》挑动资本家、政客和底层民众对立,引发罢工。
这次又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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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南方,
重建时期的理想主义在血腥暴力中土崩瓦解。
随着联邦军队撤离南方各州,原本在共和党支持下建立的黑人自治组织成为白人至上主义者的眼中钉。
在路易斯安那州的科尔法克斯,1873年的大屠杀阴影未散,而到1878年,私刑已成为白人暴徒“维持秩序”的日常手段。
黑人选举权名存实亡,陪审团中鲜有黑人身影,甚至敢于为黑人辩护的白人法官也会收到绞刑威胁。
在田纳西州孟菲斯,曾担任地方税务官的黑人议员以利亚·约翰逊在1878年11月遭蒙面枪手射杀于自宅门前,凶手留下的纸条上写着“黑鬼不该碰选票”。
同月,南卡罗来纳州一名支持黑人教育的白人教师萨拉·惠特曼被吊死在教室黑板上,尸体旁涂鸦着“叛徒”。
这些格雷夫斯都心知肚明,否则他不会像一个丧家之犬一样躲在这片土坡下面。
作为南方最大的黑人自治组织和南方共和党之间的联络人,作为一个白人,他现在是几个州白人组织的头号通缉犯。
有一整支骑兵队伍在他屁股后面追杀。
“真特么该死,一群野狗。”
格雷夫斯喘了口气,又踉踉跄跄地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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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与重建时期立法工作的一个牧师哈提出了“向堪萨斯迁徙”的计划。
他在密西西比河畔的隐秘聚会中宣讲:“如果政府无法保护我们,我们必须走向自由之地!”
这一号召迅速在黑人社区传播,但迁徙之路充满危险:白人种植园主为防止劳动力流失,派武装队封锁道路,宣称“黑鬼的脚属于棉花田”。
卡西米尔拍板,带着三百名卫队为迁徙之路作护卫武装。
与此同时,联邦政府的矛盾态度加剧了混乱。
总统虽公开谴责南方暴行并起诉用暴力阻止黑人选举的凶徒,但在民主党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