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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蛋筒(3/3)

  旨在不断的分裂诸侯、弱化诸侯,以达到不战而胜人的目的!

    均分制在后世得到了继承。

    这对弱化门阀、世家、大族都有好处。

    但是,王朝同时以儒道为正统。

    儒道奉行孝道。

    若父健在、或留有遗书,指定家产继承,子女当如何?

    违逆就是不孝!

    国家也不太好干预,干预就是破坏孝道,触犯儒道正统的思想地位。

    民间百姓,尤其是大户,也不傻,也知道均分制会弱化自己家族,因此,往往不守均分制。

    为保家族延绵,往往学家的继承法,采用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宗法继承制。

    至于民间这样玩违法的问题,由于涉及者众多,历代帝王基本上都没人敢坚持、强推均分,触犯就论罪的!

    如果要论罪的话,那就涉及n多的人了,不大杀一下,是无以纠正犯禁之行的。

    但是,大开杀戒的话,那就是人头滚滚了。

    历史上,唯一强推的,只有一个朝代,那就是秦朝。

    秦以法治国。

    秦孝公时期商鞅第一次变法时颁行“分异令”。此令在秦朝仍然有效。“分异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在秦朝以“分异令”为基础的继承制度,不管嫡庶长次各子,在财产继承方面都有平等地位。

    后代的均分制,根源也在法家。

    法家以法为核心。一切为法服务。因此,律法一经定下,便会强力推行,触犯即严惩不贷,该杀就杀——以杀去杀,以刑去刑。

    儒家以仁为核心。强推均分制,必要大开杀戒!大开杀戒,还谈什么仁?所以即便触犯均分制,朝廷也不好管,睁只眼、闭只眼,囫囵着也就过去了。

    均分制与宗法继承制的矛盾的背后,是法家与儒家的矛盾!

    是对同一个世界的,不同的治世理念的矛盾。

    矛盾即对立统一。

    这两者的矛盾,也不是说非此即彼。

    实际上,正如万物负阴抱阳、一阴一阳之谓道一样,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法家也是为了实现仁。刑杀是手段,去刑去杀才是目的。

    儒家也离不开法,没有法的护持,谁听你比比、仁义之道谁会自觉的去遵守?

    所以,法儒谁也离不开谁。

    阮媛媛的这案子,按制来说

    ——以宗法继承制的路子的话,郭山死了,财产就该归郭俊所有,其妻子阮媛媛是没有继承权的,其父母、兄弟也没继承权!

    郭俊年幼,不能执掌财产。那么,一般来说就是参照[皇帝幼弱不能执政、太后垂帘]的套路。

    该由郭俊之母阮媛媛打理。

    ——以均分制的话,郭山只有郭俊一个儿子,不用均了,只有他来继承!

    所以,按制来走,这案子并不难。

    郭玉山无论如何,都是吃不到郭山遗产的。

    除非阮媛媛、郭俊都死了。

    那么,兄终弟及,他才能继承!

    现在,阮媛媛、郭俊都还活的好好地!

    但是!

    在这之外,偏偏还牵扯到了孝道、兄友弟恭、宗族这东西。

    郭玉山与郭山是弟兄、同宗族一个爹妈的,兄长死了,留下了幼子继承家产,做弟弟的帮着照顾贤侄、生意,这很符合兄友弟恭吧?

    阮媛媛毕竟是外人!让她打理我郭家生意,还不把家给卖了?

    何况父母还在,郭玉山还能借用父母的话来背书!阮媛媛、郭俊都是晚辈,都该孝顺的!你敢不听话?不听话就是忤逆不孝!就是十恶不赦之罪!

    刘玄思想着这些,不由的也感到蛋筒!

    忽而想到前世的继承法——他并非法律专业,本不知这些,但曾看过一则新闻,那是个百亿资产的家族,因为财产继承闹到法庭对簿公堂,引起网络关注!报道之中,各路小编蹭热度,对继承法来了波普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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