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勇,二要慎。
既要敢于身先士卒,为大军表率陷阵厮杀,也要能在关键时刻保持冷静,临敌之时决断有度,就算不能打赢,也绝对不能输!
先锋打的就是一场战役的首战。
首战若败,损伤的就是整支大军的锐气和军心!
纵然事先有十成的胜算,也得落下个一两成,所以就算在场的这些将领,一个个吵得天花乱坠,谁也不让着谁。
都争着抢着要立军令状,说要怎样为大军立下大功,将鞑子打的落花流水,溃不成军。
同时还搬出自己以往的战绩战功。
用作说服压制他人的筹码,想着能让李文忠对其刮目相看。
可是实际上,在场的大部分人,在李文忠的心中,早就与先锋的位置无缘了。
从始至终李文忠他真正看中的先锋人选,就只有三个人而已。
第一个,胡德济。
大明已逝越国公胡大海的养子,洪武初年调入李文忠麾下听用,骁勇善战,屡有战功。
但后来在北伐时犯下大错,被朱元璋贬斥为陕西都指挥使。
年前李文忠奉旨率领前来辽东坐镇时,专门请示朱元璋将其调回麾下听用,想着给他个机会,在战场上洗刷耻辱。
此次先锋之职,以他的能力和履历,绝对能够担得起!
更打得赢。
第二个人选,武四清。
定辽前卫指挥使,与沐英几乎是一样的出身,乱世之中的一介孤儿,差点饿死在道边,后被马秀英接济收养。
只是运气没有沐英那么好,没能成为朱元璋和马秀英的养子。
但也在马秀英的接济恩惠下活着长大。
十六岁参军入伍,初为火头军,后升为正兵,一路拼杀陷阵七年,升任骑兵百户之职。
再然后就是乱军从中阵斩元军万户,一战成名,升任指挥佥事,调往辽东五卫任职,最终于前年升任定辽前卫指挥使。
同时他也是定辽五卫之中,最和李文忠胃口的将领。
原因也很简单,他武四清也跟李文忠一样,一整个村子,一整个宗族,五百多口,除了他自己一人外,全都死在鞑子的手里。
在他的手下,从来就没有过一个鞑子俘虏,只有一颗颗人头,一颗颗脑袋!
男的,无论老幼,要么直接砍了,要么拖在马后,拖得血肉模糊,脏器横流。
女的,交给弟兄们随意处置,但处置完了以后。
不能有一个活口!
第三个人选,关喜。
中山侯汤和麾下副将,也是此次汤和随李文忠远赴辽东,身边带着的唯一一个副将。
战绩在大明璀璨将星之中并不出众,甚至在汤和麾下的一众嫡系亲信里,也只能勉强排进前十而已,稀疏平常的一员勇将。
至于为何汤和这次会带着他来到这辽东。
其中的原因,可是有的说了……
琢磨再三,李文忠转身走回到主位,抓起桌案上的战刀,而后猛地拍到桌上。
砰——!
顿时,原本吵得不可开交的一众将领都闭上了嘴。
迅速回到自己的位置站好,对着李帅微微躬身,不敢再开口多言一句,最多只是在心里祈祷。
祈祷李帅能够选中自己,让自己去担任这个先锋之位。
“武四清……”
“末将在!”
身长七尺,身形壮硕,面容刚毅黝黑,声音如同砾石相互摩擦般的武四清,迈出一步走到中央对着李文忠拱手行礼。
眸子里闪烁着明显的喜色,他先锋之位归他了!
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不在乎什么战功,什么赏赐,也不关心能不能升官。
他只想杀鞑子!
能杀多少就杀多少!
若是可以的话,顺便在观童或者察罕的大营里,搜罗些好东西,派人押着送去应天。
给皇后娘娘给皇爷当份年礼。
当年若是没有皇后娘娘,他武四清早他娘的饿死了,连个全尸都不可能留下,大腿水煮,肋骨砸吸骨髓,就连脑袋都有可能当做煮汤好物件。
哪能有现在的高官厚禄,媳妇闺女儿子?!
“本帅给你三千人人马,能办好吗?”
“请李帅放心。”
武四清抬起头与李文忠对视一眼,激动的神情转换为杀气,“末将若是让鞑子走脱一人,我武四清提头来见!”
“你的脑袋本帅要来没用。”
李文忠满意的笑笑,有这头凶虎做先锋,军队能让这些鞑子死无葬身之地!
抽出一块令牌丢下去,“黑黝黝的像个煤球,当作夜壶都嫌大,还是你自己留着用吧。”
“登州那边送来了一批火器,本帅给你拨付神火雷五千,迅雷铳五百,趁着这两天时间,好好操练操练,别让本帅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