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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妇女束缚(1/2)

    周怀民跑的满头是汗,进了屋,两个孩子在大哭,年婶和陈应魁在旁守着正躺在床上的刘世芳。

    “怎么样了!”

    年婶道:“我和你年叔刚从杨家庄回来,就看到孩子们在乱喊,赶忙和陈先生把她抱下来。这孩子也真是,怎么这么傻,有啥想不开的呢?”

    年叔冲年婶招手,两人带着孩子悄悄离开。

    刘世芳躺在床上,一脸木然,呆望着上方。

    明初,朱元璋颁布了《教女论》,强调女性应该遵循三从四德 ,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并要求女性保持贞洁。

    此外,明朝还实行了贞节观 ,鼓励女性为家庭、丈夫或儿子守节,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这种对女性贞节的极端要求,导致了大量女性被迫自杀或自杀殉道。 另外,明还实行了女教,即禁止女性接受正统教育,限制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活动范围,使女性完全被束缚在家庭中。

    明代律法对于女性也有着极为严苛的规定。

    如财产继承权里,明代妇女不像唐代妇女那样可以支配自己的嫁妆,除非她为夫家坚守贞节可能有机会。

    要是改嫁,这些嫁妆则必须交给原夫家处理。

    而守寡的妇人也很难保有丈夫的财产,不再是宋唐及之前的有产妇女。

    至于未出嫁的女性要等到家中没有任何男性继承人的情况时,才能握有财产继承权。

    由于财政大权多在夫家手中,因此女性即使遭受到丈夫虐待,也无法离开充满暴力的环境。

    在《明实录》、《河南府志》等史料中,记录了大量的贞节烈女事迹,其内容惨无人道还立志赞赏。

    随着明末掌控力减弱,商业经济发展,明初设计的一系列路引制度、保甲制度、黄册等逐渐崩溃,章法流为废纸。

    但女教思想却愈演愈烈。对于一个失去丈夫的孤苦女人而言,她全部生活都失去了支柱。且不谈清苦守节生活寂寞难耐,还面临食不果腹,衣不附体的贫穷困境。

    她们没有男人众多的就业岗位,还需要承担原本由丈夫负责的田间劳动,再加上还需要奉养公婆抚养子女,这对她们心理和生理上都是一种摧残。

    在某些地方甚至还有女性自残或者是被他人直接伤害身体习俗来表明女子的守节意志。

    史书上记载有很多女子都有失去丈夫之后被割掉鼻子,刺伤眼睛的经历。这种做法不但没被制止,反而还被统治阶层和社会大众所认可。

    妇女为丈夫守不守节本不是文明的标志,但文明的标志就在于她是否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汉家文明也曾汉武隆唐,自信开放,何以衰落至此?

    周怀民有心想改变这个妇女束缚的时代,但想改变社会风貌,特别难特别慢。

    想把妇女束缚的社会风貌,迭代为有产妇女,甚至再高层次的妇女工作、妇女选举、妇女参政的风貌层次,来释放海量的劳动力,就要掘断妇女束缚的根。

    根就是这个时代的生产关系。

    想改变生产关系,就必须发展生产力,生产力刺激经济结构的发展。

    经济结构的改变,就是儒家士绅的丧钟。

    如何提高生产力呢?

    让生产力暴增有三个法宝:一、经济体制,二、土地改革,三、妇女权利。

    就连王牌【全民教育】都算不上暴增的法宝,因为奖励延迟时间太长。

    周怀民千般思绪,被陈应魁干咳声打破。

    陈应魁搓着双手,也不知从何说起,猛然跪下,急促道:“东家,这个事都怪我,怪我把她害了,我……,我想向她提亲。”

    刘世芳扭头过来盯着他。

    周怀民赶忙扶起他,笑道:“你们这个本来就是好事,何必弄的她上吊,你下跪的。”

    “我大嫂她是个命苦的人,自己都无依无靠,还要养着两个孩子,还要接济娘家。按说我三妹不该她养,她也如母一样带着。我也一直想着她这个事,年纪轻轻,困在这四方宅院里,如同牢狱。”

    刘世芳听了,像是重新认识了周怀民一样,看了他良久,叹道:“原来二弟什么都知道,我娘家的事我也是于心不忍。不过我真的很羡慕现在这么多女孩识字,做工,看着他们结伴到咱村美妆店来买东西的招摇样子,我心里嫉妒的要发疯。我只能在这个院里呆着。”

    周怀民笑道:“是,我懂。刘大哥如今也办了厂,家里富裕了,你也无需再挂念,把你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本来我想着等到明年再说,不过现在既来之,则安之。我看不如把你们两个的事办了。如何?”

    两人听了直摇头:“不,不,要办也要等明年再办,不然这也太丢人了。”

    周怀民笑道:“行,大嫂,我一会就下个布告,聘你为报社记实,你也不用到各村宣讲,先在报社跟着陈先生识字,来年我给你们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大婚。”

    两人忙道:“这不用大办吧,怪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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