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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以子之矛攻我之盾(2/6)

深谙洋务西学,是他幕中倚重的干才。

    一场以天津为棋盘,以列强为对手,甚至隐隐以恩师声望为背景的巨大棋局,已在李鸿章胸中勾勒出清晰的轮廓。

    他深知,此去不仅为解教案之围,更是他个人权势与声望能否超越恩师的关键一跃。

    天津教案的漩涡中心,法国驻华代理公使罗淑亚(Rochechouart)的行辕内,气氛却带着一种刻意维持的傲慢与焦躁。

    这位肩负着为丰大业复仇、为法兰西找回“尊严”使命的外交官,此刻正烦躁地踱步。

    清廷的第一次奏结如同隔靴搔痒,区区十五颗“暴民”的头颅和些许赔偿,远不能满足巴黎和天主教会那嗜血的胃口。

    他需要更高级别的鲜血来祭奠——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

    带兵弹压的记名提督陈国瑞,这三人的头颅,必须悬挂在天津城头!

    唯有如此,才能震慑这些“野蛮的东方人”,才能向国内证明他罗淑亚的手段。

    他精心收集的“证据”,是撬开清廷头颅的三根钢钎。

    几个面孔模糊的证人证词被反复审阅——有在洋行当差的买办,有在码头混迹的包打听,甚至还有一两个当时混乱中躲在角落的传教士杂役。

    他们言之凿凿,将教案爆发的责任一股脑地推给那三位未能“有效弹压”甚至“暗中纵容”的中国官员,尤其是那个脾气火爆的武将陈国瑞,被描绘成煽动暴民的幕后黑手。

    “公使阁下,”翻译小心翼翼地呈上刚收到的密报,“新任钦差大臣李鸿章,已抵达天津,入住北洋通商大臣衙门。”

    罗淑亚嘴角撇出一丝轻蔑的冷笑:“李鸿章?曾国藩的学生?

    哼,换汤不换药!清国人惯用的把戏,以为换个面孔就能敷衍伟大的法兰西?

    准备好我们的要求清单,特别是那三个官员的名字,必须用最严厉的措辞重申!

    我要让这位李大人明白,在法兰西的愤怒面前,他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他想象着李鸿章在那些“证据”面前惊慌失措、最终屈服的模样,仿佛已看到那三颗头颅滚落的场景。

    北洋通商大臣衙门的书房内,灯火彻夜长明。李鸿章并未立即召见罗淑亚,他需要时间,更需要“子弹”。

    案头堆满了关于此案的所有卷宗,包括曾国藩初审时的所有记录、人犯口供、现场勘验的零散碎片。

    薛福成则搬来了厚厚的几部西方法律典籍,特别是关于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章节,被用朱笔细细标出。

    “中堂请看,”薛福成指着一段译文,“西方法律极重‘直接证据’与‘证人可信度’。

    罗淑亚指控张、刘、陈三位大人,尤其是陈提督煽动暴乱,仅凭几个身份暧昧的买办、混混之言,此乃典型的‘传闻证据’(hearsay),在彼国法庭上亦难采信!其指控之薄弱,漏洞百出。”

    周馥则从刑名角度分析:

    “丰大业先至通商衙门咆哮,后又悍然向朝廷命官刘杰开枪,击伤其家仆,此乃卷宗与众多人证一致确认之事实。西人所谓‘正当防卫’、‘激于义愤’,此情此景,如何不能为我所用?罗淑亚避重就轻,只字不提丰大业挑衅行凶在先,专责我官员弹压不力在后,此乃倒因为果,强词夺理!”

    李鸿章凝神听着,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眼神越来越亮。

    一个清晰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策略逐渐成形。

    “好一个‘用子之矛,攻子之盾’!”他猛地一拍桌案,“

    他罗淑亚不是口口声声讲证据、讲法律吗?那我们就用他洋人的规矩,堂堂正正地打回去!福成,立刻草拟一份正式照会,致罗淑亚公使。”

    次日,这份措辞严谨、引经据典的照会送达罗淑亚案头。

    核心要求只有一点:为查明罗淑亚公使所提严惩张光藻、刘杰、陈国瑞三位官员之要求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请公使阁下务必于三日内,提供指控所依据之全部直接、可靠证人及其书面证词原件,以便中方进行公正、公开的“中外联合质证”。

    照会末尾,李鸿章特意引用了薛福成翻译的西方法律条文,强调“无证据则无指控”的基本原则。

    这份照会像一块巨石投入罗淑亚精心维持的平静假象。

    他拿着照会,脸色由红转白,手指微微发抖。公开质证?提供可靠证人?他那些见不得光的“证人”——洋行买办赵七,此刻已被天津道秘密“请”去“协助调查”,音讯全无;包打听孙秃子,据说拿了笔银子回乡下“养病”去了;连那两个传教士的杂役,也被教会以“保护安全”为由隔离起来,拒绝再与法国公使馆接触。

    一夜之间,他手中的“王牌”证人竟如阳光下的露珠,消失得无影无踪!

    “卑鄙!无耻!”罗淑亚将照会狠狠摔在桌上,对着翻译和秘书咆哮,“这是阴谋!是李鸿章设下的圈套!”

    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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