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友的邻居遛狗不栓绳,她已报警3次,还是没有办法解决,请网友帮忙出主意吧?】
【邻居,一对老年夫妻,经常遛狗不栓绳。
那个狗可能是能看出来我害怕,或者就是遇到谁它都叫,反正每次看见我,都跑过来冲我叫唤。
我的目的很简单,只要遛狗的时候拴着,别跑到我面前叫就可以。
第一次遇到,好声好气的提醒,没有任何效果。
第二次遇到,我老公和狗主人吵吵一回,没有效果。
第三次遇到,报警(第一次报警)。
等警察的过程中,男主人把狗送回家,马上要出小区,我老公用手臂隔空挡在他面前,说警察马上来,请一起等一会。
狗主人直接给我老公一电炮,我老公随即回手。
被判互殴,因为狗主人已退休,我们还年轻,如果立案对我们年轻人不好,让我们赔了狗主人300块钱。
对狗主人遛狗不栓绳进行批评教育。
jc让我们下次别吵别动手,录像就可以,之后他们会处理。
第四次遇到,没有言语冲突,录像,报警(第二次报警)。
警察上门批评教育,并在楼道的告示板上贴针对他家的《违法养犬通知》,上面明确写着如果再不及时上犬绳,将依法对其饲养的犬只扣押。
之后,他家就好像搬走了,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两三月之前又偶尔能看见狗主人在小区内遛弯。
第五次遇到,也就是昨天晚上,我下班回来,又一次看到他遛狗不栓绳。
我随即录像,报警(第三次报警)。
狗主人马上带狗回家。
Jc来了以后敲门不开,给其打电话不接。
Jc和我说,他们遇到这样的人也没有办法。
我应该怎么办啊?】
~~~~~~
【高赞回答:
我小区一只狗不栓绳,扑我家娃,我一脚踢狗肚子嗷嗷叫,我扯住狗腿用力踩狗把狗腰折断了,然后又地上摔了三下,前后不到15秒钟。
后来狗主人来找我,物业找我,报警找我,我就说不知道,以为是野狗,最后不了不了。
我们小区还有一只大狗不栓,几次把我家娃吓的嗷嗷叫。
有一次把我咬了一口,主人也不道歉,我不了了之。
后来又来咬我,我躲开了,狗主人还说是和我玩。
正好那天和老婆吵架,我回楼上拿了一把斩骨砍刀,一把尖刀。
下楼跟在狗后面,对着狗脖子动脉处就戳了两刀,鲜血直流,40秒左右狗就爬地上不走了。
我拿着斩骨砍刀,对着狗脖子两刀下去,就剩下一段皮连着,狗血溅了我一脸。
邻居说我当时眼睛是红色的充血那种。
我一战成名,有人把我杀狗视频发物业群里,奇怪的是没人议论很安静。
我杀狗的时候,狗主人拉着我。
我把砍刀扔地上说,我现在欠款房贷几百万,压力很大,要么你现在砍死我,要么你就忍着。
给他机会他也不中用啊!】
~~~~~~
大明,洪武年间。
沈墨眉头越皱越紧,满脸困惑。
“后世……难道连管犬的律法都没有吗?”
他在社学学习过《大明律》,心中暗自思忖:
我大明虽无“出门必牵犬绳”一条,可犬吠扰民,里正、甲首本就该出面管束驱犬。
若是疯犬狂吠、状似狂犬,官府更要强制扑杀。
《大明律·刑律·畜产咬踢人》写得明明白白:畜主拴系不如法,或狂犬不杀者,笞四十。
若因此伤人,按过失杀伤论罪。
故意纵犬伤人,减斗杀伤一等论处。
条条在理,事事有法。
他怎么也想不通,后世这般明摆着的扰民之事,官府怎会束手无策?
他身旁的老者周敬山,望着天幕长长一叹,语气古怪:
“唉……恨不能生在后世啊。”
沈墨一愣:“老周叔,您这话……何意?”
周敬山眼底浮起一片冷嘲:
“何意?后世啊——越老,越有理。”
“越有理,就越有利。”
“明明是养狗人先动手打人,青年不过还手自卫,反倒被断作互殴。”
“明明是互殴,只因为养狗人年长,竟要年轻人赔钱赔罪,天下哪有这般道理?”
沈墨人老实,他想了想,轻声道:“在我大明……若是伤了人,怕是也要赔些医药钱吧?”
周敬山摇头,声音沉了几分:
“你读书读得太死。”
“凡人互殴,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
“老人先动手,青年只还手未重伤,老人该笞二十,青年依律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