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这一切,项骜伸手握住剑柄将其拿起来,二话不说跑了,似乎是要对目标发起一次不胜不归的冲锋。
“喂!你等等我啊!”
卢珊珊说着在身后追,可根本追不上,要不是这里离着要去的地方已经不远了,非得被甩开不可。
此时她才意识到,这个“熊孩子”的藏身处,和之前两人进来的那个山洞在山体内部是通过一条“V”字形天然隧道连在一起的,因此通过这条路过来,类似于进入某个房间但没走正门,导致其主人完全没有防备,看到二者时给吓了一大跳。
但不得不说,这洞的布置还是很不错的,颇有文艺气息,看得出这“熊孩子”的品味还不错,如果不知道这是一座真山洞的话,会以为这是一个“山洞主题”的五星级酒店总统套房,或者别墅,总之要情调有情调,要精致有精致。
可项骜不是来欣赏这些的,他提着剑越跑越快,如同一支离弦之箭;而在刚刚意识到事情不对,家里闯进来一个手持利刃凶恶壮汉的“熊孩子”看来,那感觉且不谈害不害怕,首先在气场上便被慑住了。
不过毕竟是在这一片儿混了三位数年头的一霸,不久之前又吃了个不大不小的亏,说不打上一打就认输那肯定不行,所以这家伙见状也使出了绝招——将“身外化形”的容量拉到了极限,也就是分出了能够分的最高数量,然后让它们一起上,围攻项骜。
这边的反应明显是料到了有这一招,节奏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接敌后便是一番硬桥硬马的强攻;这一交锋远处的卢珊珊才发现用过“血祭”和没用过的真不可同日而语。
第一次遭遇战时,“桑门剑”虽然也能轻易破防,但绝做不到像所向披靡的程度,但这次不仅做到了,更是做的哪怕以这四个字形容都恐有不及的程度。
只看围上来的“熊孩子”的身外形凡是被剑锋触碰到的,划条口子什么的根本不存在,全是“斜肩铲背”这种切开躯干的分尸级后果。
外围的如果倒霉即使没有被直接命中而是让剑气扫到也不轻快,死不了却也得在身上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口。
由此,别看仗着人多势众,却挡不住项骜的狂飙突进,甚至都没能将他的速度拖慢一些。
而硬往上顶,只会像镰刀面前的韭菜一样被割倒。
当三十多个“身外形”被砍翻在地时,他已经杀到了本体的跟前。
对于后者来说,是豁上这条命去拼一把还是赶紧脚底抹油跑,是一个需要在电光火石内做出决定的判断题。
一霎之间,它下定了决心,选后者。
于是就看这么个白色的巨大身影放弃了一切抵抗,抹头就跑,那步伐决绝无比,大有“房子我也不要了”的劲头儿。
有一说一,项骜跑的虽快,可前面提过,它在直线速度上是有优势的,所以一追一赶之下距离在逐渐拉大,同时“熊孩子”对地形的了解程度也不是这边能比的,导致在几个七拐八绕后,到底是给跟丢了。
另一边,发现两者都不在视线之内后,天残道:
“二弟三弟四弟,咱们得防着它调虎离山,来,把小姐围起来。”
不等卢珊珊反应怎么又叫上“小姐”了,四只鬼正东正西正南正北四个方向一个地方一个,将自己圈在了里面。
不过直到项骜回来,也没发生什么事,那“熊孩子”确实是跑了,为了逃命四肢并用就差直接跳崖,根本没工夫搞别的。
这边回来皱起鼻子狠狠的喷出一股热气,道:
“算这孙子跑得快,不然非剁了它。”
“我也以为你能砍死它呢,没想到这家伙溜的这么麻利。”
“也罢,看在这货当年杀过俄国鬼为父母报仇,也是条汉子的份上,放过一马也不是不可以,但别让我再碰上。”
说完这话,项骜在“熊孩子”的“山洞别墅”里好好转了转,看看有没有自己需要的东西,各种器具的确不少,但没有什么是用得着的,最后啥也没带,只是道:
“走吧。”
“我看有不少做工挺精致的小玩意儿,你不拿一个当纪念品?”
“我又不是小偷,不来贼不走空那一套;我是奔着实用主义去的,不然这里就是有块金砖我也不会拿。
你得明白这是在什么地方,体力比任何物件儿都宝贵,所以别说没用,哪怕是有用但用处不够大我都不会带。”
卢珊珊听的一撇嘴,道:
“知道你最理性行了吧。”
项骜没说话,只是一摆头做了个“继续赶路”的表情,遂走到前面重新启程。
这次离开一直在雪山之中走了几天几夜,再也没发生什么事情,碰上了两次小规模的暴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