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属国
清朝藩属国最多时有19个。早在皇太极、康熙时期就有朝鲜与琉球国。到乾隆时期扩充到东南亚地区的安南(越南)、南掌(今老挝)、缅甸、暹罗(今泰国)、柬埔寨、兰芳共和国(今加里曼丹岛西部)以及吕宋、苏禄(于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群岛后相继消失);南亚地区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与拉达克(归驻藏大臣管辖)等国;中亚地区有哈萨克汗国、布鲁特汗国、浩罕汗国、布哈拉汗国、爱乌罕(今阿富汗)、巴达克山与干竺特等国。 [75]
18世纪中叶,中亚西部的政局在激烈的动荡中重构,动荡的局势波及帕米尔高原。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在统一新疆后,再次将中原王朝的疆域拓展到帕米尔高原。当清朝介入帕米尔地区后,在处理中亚事务时的政策取向,直接影响到中亚各国未来的命运以及该地区的政局。当时,中亚诸国的实力显然无法与清朝对抗,而清朝在西北边疆既要面对强邻俄国,又要强化蒙古的藩部地位。如何处理和卓后裔问题,消除内部的隐患,隔绝哈萨克、布鲁特各部,构建安全屏障成为清朝中亚政策的首要目标。在平准战争过程中及战后,哈萨克、布鲁特、浩罕汗国、塔什干、巴达克山等政权、部族均向清朝臣服,期望清朝的中亚政策能够惠及自身。在帕米尔以西构建郡县制、分封制等统治构想破灭后,清朝最终决定将中亚纳入藩部系统,与中亚各部族互不干涉,“永守边界”,保持睦邻友好。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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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机关
议政王大臣会议
议政王大臣会议,是“议政王”与“议政大臣”集议诸事的一种议政形式,在清朝前期相当长的时间里,为皇帝指挥下议处军国大政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与八旗制度及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制密切相联的。在清初权力很大,一旦决定事务连皇帝也不能改变,故而随着皇权的集中被逐步削弱。1791年十月二十四日,乾隆帝下谕将其撤销。 [76]
刘墉
于成龙
福康安
纪晓岚
鳌拜
多尔衮
汤若望
阿桂
吴三桂
南怀仁
和珅
范文程
尚可喜
李卫
代善
纳兰性德
洪承畴
鄂尔泰
田文镜
年羹尧
陈廷敬
内阁
1631年,皇太极仿明制始设内三院。1644年五月初三,多尔衮进入北京后,谕“令在京内阁、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官员,俱以原官与满官一体办事”。这样,清廷定鼎燕京伊始,便全部承袭了明内阁等中央机构,原明官员也留任,与满官一体办事,中央政权机构迅速运转起来。军机处设立后,内阁的地位开始下降。
南书房
1677年,康熙帝设立南书房,起初是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 [77],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 [78]。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
军机处
1729年,雍正帝为及时处理西北军报始设军机房,1732年改称军机处 [79]。乾隆帝即位后安排数位“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直至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
军机处内景
清朝责任内阁
1911年5月18日,清政府宣布废除军机处,实行内阁制,任命内阁总理大臣和诸大臣组成内阁。由庆亲王爱新觉罗·奕匡组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内阁。然而,由于内阁成员中过半数为皇族或满人,又被称为“皇族内阁”。该内阁在辛亥革命后倒台,由袁世凯组成的新内阁所取代。
执行机关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为清朝最高执行机关,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入关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1644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