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的酒店早起的住客,甚至门童,都忍不住投来几瞥。
毕竟这帮人,按照十几年后的说法,都属于有真材实料的人类高质量男性。
李乐站在他们中间,似乎愈发显得突出。倒不是因为他穿的是更为沉静的深蓝,也不仅仅因为他是新郎。
若论身高,张曼曼或许不输他,若论肩宽背厚,身材壮硕,阿文也不差,若论那张脸……陆小宁比他还好看,但几样一综合,身材好的没他个高,个高的没他那张脸,有他那张脸的又没他身材好。
那身衣服穿在他身上,有种说不出的熨帖。
不是衣服衬人,也不是人衬衣服,是人和衣服浑然一体,仿佛天生就该是这样。那深蓝色沉得很,压得住场子,却又在领口袖口露出一线月白的衬衣边,添了几分轻盈。
“行了,各位,”李的目光缓缓扫过这群人,从张凤鸾看到田宇,从田宇看到陆小宁,又从陆小宁看到站在最边上、正试图把最后一丝香水味扇走的小雅各布。
一缕光从门廊外斜照进来,落在他身上,给他那深蓝色的新郎服镀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人都齐了吧?”他问。
众人左右看看,互相点了点数。
“齐了。”
李乐点点头。他深吸了一口气,“那什么,我说两句。”
瞧见这人忽然正色,那股子平日里插科打诨、没个正形的劲儿收了起来,换上了一种少有的郑重。众人都闭上嘴,认真的看他。
“今儿是我大喜的日子,”李乐开口,稳稳的,每个字都落在人心里,“各位天南海北的,放下手里的事儿,跑这么远来给我帮忙、撑场面。这份情意,我记着。”
他顿了顿,目光再次从每一个人脸上掠过。没有刻意煽情,也没有夸张的豪言壮语,就像在陈述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但那双深井似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很沉,很稳。
“咱们认识的时间有长有短,有的从小一起长大,有的认识没两年,有的,”他瞥了小雅各布一眼,“隔着半个地球跑来的。但不管怎么认识的,今儿能站在这儿,就是我李乐的兄弟。”
“多谢了。”
他说完,弯腰,深深鞠了一躬。
众人静了两秒。
然后,“吁~~~~~”地一声,不知谁起的头,一片起哄声炸开来。
“肉麻不肉麻?”
“谁是你兄弟,咱们是共轭父子。”
“行了行了,少来这套,回头多喝几杯比什么都强!”
“就是,打架干不过你,喝酒,我就不信,今天你一个能单挑我们一群?”
“哈哈哈哈~~~~”
“对啊,还没见李乐醉过啊?”
“诶,今天就能见到了。我说,有怨的抱怨有仇的报仇啊!!”
“接受正义的审判吧!灌死他!”
“灌死他!!”
一圈人“义愤填膺”的喊着。
李乐一抬手,笑道,“行了,废话不多说。车上给大家准备了早饭,手撕猪肉帕尼尼佐红烩汁,搭配热咖啡。都上去垫吧垫吧,咱们这就出发!”
“帕尼尼?这玩意儿好!”
“行啊秃咂,上档次!”
“红烩汁?听着就高级!”
“出发!”田宇第一个吼了一嗓子,中气十足。
“走嘞!接新娘子去喽!!”
一群人嘻嘻哈哈的上了车。车门开合,发出沉闷厚重的声响。
李乐最后一个上车,临踏入车厢前,他再次回头,看了一眼酒店门廊。廊下空空荡荡,只有门童穿着笔挺的制服,对他微微躬身。他收回目光,弯腰,钻进中间那辆斯宾特。
三辆斯宾特缓缓启动,车灯在晨曦里划出暖黄的光轨。车队驶出酒店门廊,拐上通往镇外的柏油路,向北而行。
渐渐的,晨光从东边的山梁后漫过来,先给远方的黄土塬镀上一层金红,再一寸一寸地漫上路面,漫上车窗。
车窗外的景物开始向后流淌,渐渐苏醒的乌木伦河,一闪而过的柠条与沙棘,远方层叠的黄土塬峁......在越来越亮的天空下,呼吸着干燥而清新的空气。
整个世界正从沉睡中清晰起来,露出它质朴而辽阔的筋骨。
车子刚拐上主路,开出不到五百米,从几辆车的车窗里,爆发出毫不压抑的、惊天动地的大笑和怪叫。
“这尼玛手撕猪肉帕尼尼?这特么不就是肉夹馍!”
“还特么是全瘦的,谁吃肉夹馍吃全瘦的?”
“我这里还有青椒!”
“我去,我还以为多高级呢!”
“秃咂,你个骗子!”
“还佐红烩汁?这不就是汤儿?”
“废话,你们懂什么,这叫国际化表达。腊汁肉,经过精细手撕,嵌入特制饼坯,佐以秘制浓郁酱汁……”
“我信了你的邪!”
“帕尼尼……肉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