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的时候,洛阳城头的大明旗帜已经被扯下来踩进了泥里。
李自成进了城,第一件事就是找朱常洵。
福王府里空荡荡的,金银细软散落一地,那头三百斤的肥猪却不见了。
“搜!挖地三尺也要把他找出来!”刘宗敏红着眼吼道。
直到晌午,有个小沙弥哆哆嗦嗦地来报信:“在……在迎恩寺。”
刘宗敏带人冲进迎恩寺,把住持法广提溜起来:“那胖子呢?”
法广是个硬骨头,闭着眼念阿弥陀佛,就是不吭声。刘宗敏刚要动刀,法广突然猛地一头撞在柱子上,脑浆迸裂,当场气绝。
“是个汉子。”刘宗敏啐了一口,转头看向那个告密的小沙弥。
小沙弥吓尿了裤子,指着大殿后面的一尊大佛:“在……在洞里。”
佛像后面有个暗洞。几个兵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朱常洵从里面拖出来。他太胖了,卡在洞口像只待宰的年猪,还得有人在后面踹两脚才出来。
周公庙前,人山人海。
三百多名洛阳的官员士绅被绳子串成一串,跪在地上。
朱常洵被押上来的时候,那身蟒袍早就成了破布条,脸上全是灰土和眼泪。他一见李自成,噗通一声就跪下了,那动静震得地面都抖三抖。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朱常洵磕头如捣蒜,“我愿献出全部家财,只求活命!”
李自成坐在台阶上,手里把玩着一把镶满宝石的匕首,那是从福王府搜出来的。
“你的家财?”李自成冷笑一声,刀尖指着朱常洵的鼻子,“那是民脂民膏!洛阳城破,你的东西早就是老子的了,还用你献?”
旁边跪着个老头,须发皆白,却是腰杆笔直。
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
“王爷!站起来!”吕维祺厉声喝道,“你是太祖子孙,死也要死得有骨气!向这流贼乞怜,丢尽了皇家的脸!”
朱常洵哪还听得进去,只是哭嚎:“吕大人,我想活啊……我不想死……”
李自成看向吕维祺,眼神稍微缓和了些:“听说你在乡里修桥铺路,还写了不少书,是个好官。我不杀你,你走吧。”
吕维祺哈哈大笑,笑声悲凉:“国破家亡,老夫岂能独活?只恨未能劝王爷散财养兵,致有今日之祸!要杀便杀,不必多言!”
“好!”李自成竖起大拇指,“成全你。”
这时候,旁边的李过眼珠子一转,指着后院那几只梅花鹿:“闯王,这福王平日里吃得比谁都好,这一身肉也是难得。咱们抓了几只鹿,不如把他和鹿肉炖在一起,给弟兄们开个洋荤,就叫……福禄宴!”
“福禄宴!福禄宴!”底下的闯军将士齐声欢呼,那声音听得朱常洵两眼一翻,直接晕死过去。
李岩站在一旁,眉头微皱,上前低语:“闯王,杀福王足以立威,但这‘福禄宴’……怕是有伤天和。再者,这吕维祺在士林中名望颇高,杀了他,恐失人心。不如……”
“李兄弟。”李自成打断了他,目光冷冽,“军纪要整,抢掠要禁,这我都听你的。但这吕维祺,留不得。”
“为何?”
“因为他骨头太硬。”李自成看着吕维祺那张视死如归的脸,“这种人活着,就是大明的招牌。我就是要砸烂这块招牌,让天下读书人知道,大明已经亡了!”
李自成一挥手:“拉下去!”
吕维祺被拖走,路过朱常洵身边时,他最后看了一眼这滩烂泥似的王爷,长叹一声,闭上了眼。
刀光一闪,血溅五步。
紧接着,朱常洵被几个壮汉架了起来,扔进了早就架好的大锅旁。洗剥干净的梅花鹿已经被斩成块,那口巨大的铁锅下,柴火烧得正旺。
水开了。
洛阳城内的百姓远远看着那腾起的白烟,神色复杂。有人叫好,有人害怕,更多的是麻木。
这一天,大明最富有的王爷,变成了锅里的一块肉。
李自成站在高台上,闻着肉香,转头对李岩说:“写告示吧。安民,分地,开仓放粮。告诉百姓,福王这头猪,咱们替他们吃了。剩下的粮食,都是他们的。”
李岩点了点头,提笔研墨。
......
洛阳城里的血腥味还没散尽,福王府那口煮肉的大锅底下,炭火倒是先凉了。
李自成坐在周公庙的大殿里,屁股底下垫着张虎皮,手里拿着福王那把镶金嵌玉的匕首剔指甲。这几日,投奔来的人太多,有想混口饭吃的流民,也有想博个富贵的读书人。
李牟掀开帘子进来的时候,带进一股子寒风。
“闯王,人带来了。”李牟侧身一让,露出身后两个人。
前头那个,四十来岁,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长衫,虽然面色菜黄,显然是牢饭没吃好,但那股子读书人的酸腐气还在,腰板挺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