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杯!”
鬼见愁举起酒瓶,与杀人雄手中的瓶子轻轻一碰,仰头便将整瓶酒灌入喉中。
不得不说,二人酒量惊人,一瓶烈酒下肚,只是脸颊微红,呼吸平稳,毫无醉意。
“对了。”
杀人雄喝了一口酒,忽然想起什么,转头问鬼见愁:
“听说你那边关着一个洪兴的漏网之鱼,叫陈浩南是吧?”
“听说那小子被你收拾得够呛。”
鬼见愁冷笑一声,吐出口烟雾:
“那家伙就是不知死活,还以为香江是他们洪兴说了算。”
听到了杀人雄的话,鬼见愁轻笑一声,摆了摆手,脸上满是不屑与嘲弄。
尽管此前鬼见愁曾向刑天请示,是否该在牢中结果陈浩南的性命,而刑天也明确回应:没必要。
但俗话说得好,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既然“猛犸哥”说的是“没必要”,而非“不准动他”,在鬼见愁看来,这便意味着处置权全凭自己心意。
对鬼见愁而言,也没必要真取了陈浩南的性命——毕竟监狱里若突然死人,终究是桩大事,平白惹来一堆麻烦,于己无益。
然而东星与洪兴本就势同水火,他身为东星一员,虽从未直接参与对付洪兴,眼下却有个洪兴骨干送上门来。既然能压一头,自然要往死里踩。
而杀人雄与他本就是一路人,此时笑着开口道:
“听说你让他去刷厕所?那家伙还干得挺卖力,干脆以后这厕所都归他管算了。”
中环某处高档别墅区内,林昆表面上只是一家普通电器店的老板,实则暗地里掌控着香江近半数的私烟生意。
因此他身家丰厚,居所自然也落在这片奢华地段之中。
此刻,在这座豪华别墅的后院里,林昆戴着一副墨镜,慵懒地躺在泳池边的木椅上,享受着午后阳光,手中还捏着一小包烟丝,正悠然自得地品吸着。
不远处的草坪上,阿力身穿一身运动装,一手握着羽毛球,另一手执拍,轻轻将球置于拍面,随即挥臂击出。
与他对打的是一位青春貌美的女子,长发飘逸,身形纤细,同样穿着运动服,用“明眸皓齿、风姿绰约”来形容她再恰当不过——此人正是林昆的小姨子。
不过显然,她的球技颇为生疏。阿力发球后,她勉强接住,来回几拍之后,便节节败退。
“阿力,你就不能让让我?”她喘着气抱怨道。
阿力闻言,嘴角微扬,拾起落地的羽毛球,重新架在拍前,笑道:
“好,这次我放点水,准备好接球了。”
球来球往,可没几个回合,她又一次败下阵来。
“不行!再来一次!我就不信赢不了你!”
这时,林昆从躺椅上起身,朝他们走来,摘下墨镜,朝两人挥手喊道:
“别打了!小姨,晚上家族聚餐,酒店订的时间快到了,赶紧去换衣服准备。”
又转向阿力:“你去把我的车开出来。”
“好。”阿力应了一声。
小姨子听见吩咐,立即点头答应,放下球拍,目光在阿力脸上停留片刻,眼中流露出不舍之意,才转身走入屋内,开始挑选晚宴时的衣裳。
阿力也冲林昆点了点头,正欲前往车库,忽然间,林昆的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阿力回过头,低声问道:
“昆哥,还有事?”
像林昆这样的大毒枭,行事向来果决狠辣,可此刻语气却略显迟疑,脸上却浮现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他先朝屋内瞥了一眼,随后拍了拍阿力的肩,缓缓开口:
“那个……我这小姨子啊,人不错吧?你瞧见没?刚刚她看你的眼神,都快黏住了,差点没冒出火星子来。”
阿力原本平静如水的神情,在听到林昆这番话后,也顿时泛起了一丝波澜,脸上浮现出些许局促。他立刻明白了林昆话里的意思——原来人家的小姨子是对自己有意。
“我……”
阿力张了张嘴,话语卡在喉咙,想要婉言推辞。
可还没等他说完,林昆便抢先开口:
“还在犹豫什么?成了亲戚,以后不照样叫我一声大哥?没什么两样。”
沉默片刻后,阿力神情认真地望着林昆,低声说道:
“上次她问我‘杆什么’,我都愣住了,不知道怎么回。”
“嗯?”
阿力说出这句话时,目光直视林昆,仿佛是在向他寻求一个答案。
林昆一听这话,也顿时语塞,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只能轻轻拍了拍阿力的肩膀,含糊道:
“去开车吧。”
……
这里与其说是西餐厅,不如说更像一座私人宅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