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立规明道(2/2)
5. 公众参与原则:规定在制定重大技术政策或推广影响广泛的技术时,应通过公示、听证等方式,征求相关利益方和公众的意见。
为确保《通则》落地,还配套设立了 “科技伦理评议院” 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对重大科技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在各级官府增设“技术善治督察”职位;并将科技伦理与法规纳入官吏考核和学堂教育。
《通则》颁布后,首先在铁山郡进行试点。郡守被要求调整考核指标,不仅要看产量,更要看技术推广的平稳度、工匠待遇和转岗安置情况。官营工坊被强制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设立安全基金。同时,官府出资组织传统工匠学习新技能,向矿工普及安全知识。渐渐地,铁山郡的尖锐社会矛盾得以缓解,技术推广走上了更健康、更可持续的轨道。
华棠也依据《通则》,加强了对磺胺等关键药品的流通管制和价格干预,严厉打击假药,并推动在偏远地区设立惠民药点。
数年后,当林牧之再次巡视铁山郡,看到的不仅是高炉林立的繁忙景象,更有矿工们相对安定的生活和新旧工匠共存的和谐画面。郡守向他汇报时,不再仅仅炫耀产量数字,而是详细陈述如何依据《通则》处理技术带来的社会问题。
林牧之对随行的重臣感慨道:“昔日,我只知科技之力可开山裂石,谓之‘霸道’;今日方知,科技亦需规矩约束,使其惠泽众生,此乃‘王道’。《通则》之立,非为束缚,实为引导科技之力,行于正道,汇入江海,方能永不枯竭,滋养我寒川万里江山。”
《寒川科技善治通则》的制定与实施,是寒川“科技兴邦”理念的一次重大升华。它标志着寒川对科技力量的认识,从工具理性的“术”的层面,深刻到了价值理性的“道”的层面。这套“善治”框架,如同为科技的洪流修筑了坚固的堤坝和灌溉网络,确保其力量能够被导向增进公益、促进社会和谐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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