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手中。
那些满载金银的船只,在武装护卫的押送下,沿着陆路和海路,源源不断地汇聚到广州、恰克图、釜山这三个接收点。
一笔笔赔款,精确无误地到账。
一个个数字,被国防军的官员仔细核对、登记、入库。
其中,英、法、俄、意、比、塞、黑这七个欧洲国家的支付方式,格外引人注目。
不知道是默契还是凑巧,这七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一种支付比例。
白银和黄金大约二比一。
按照合约规定,七国第一期战争赔偿款共计需要支付4260万两白银(库平银)。
按当时的标准换算,这相当于约1589吨白银。
而他们实际支付的,是989吨白银和15吨黄金。
为什么这样组合?
原因很简单。
当时国际市场上,白银和黄金的比价大约是一比四十。
也就是说,一吨黄金的价值,相当于四十吨白银。
15吨黄金,按照这个比价,相当于600吨白银。
989吨白银加上600吨白银等值的黄金,正好是1589吨白银的总量,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这种支付方式,可能与欧洲国家普遍实施金本位制度有关。
在金本位体系下,各国的货币发行与黄金储备挂钩,黄金是真正的硬通货,是国家的信用基石。
即便由于战争的影响,导致当时市场上白银价格大涨。
这些国家还是本能地选择了用更多的白银来支付赔款,尽可能保住宝贵的黄金储备。
至于那15吨黄金的支付,他们的算盘打得很精。
等将来白银价格继续上涨,他们完全可以用涨价后的白银,把这15吨黄金再换回来。
这是典型的金融思维,是欧洲人数百年玩转货币市场的惯用手法。
而日本帝国的支付方式,则完全不同。
他们选择了白银和黄金大约一比一的比例。
按照合约规定,日本帝国第一期战争赔偿款需要支付一亿两白银。
按当时的标准换算,这相当于约3730吨白银。
这个数字,是欧洲七国总和的两倍还多。
日本实际支付的,是1930吨白银和45吨黄金。
45吨黄金,按照一比四十的比价,相当于1800吨白银。
1930吨加上1800吨,正好是3730吨,同样分毫不差。
日本帝国方面,当然也想用更多的白银支付。
可问题是,他们一次性需要赔付的战争赔偿款实在是太多了。
而日本帝国的白银储备,远远达不到这个数字。
他们翻遍了国库,最终也只能凑出1930吨。
剩下的1800吨白银的缺口,只能用黄金来填补。
而国防军方面给出的时间又太短,只有十五天。
这么短的时间,日本根本没有机会从国际上筹措更多的白银。
他们只能咬牙,从本就不多的黄金储备中,拿出了整整45吨。
这一刀,割得他们痛彻心扉。
但痛也得割。
因为不割,国防军的舰队就会开到东京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