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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5月18日,东京,霞关,通产省大楼。
上午十点,三楼会议室里坐满了人。
会议桌一侧,坐着索尼法务部长铃木健太郎、松下知识产权课长佐藤一郎、东芝专利部长高桥洋子、夏普法务顾问山田美雪,还有东瀛电子工业振兴协会的副会长中村太郎。
此时个个面色凝重。
另一侧,只有四个人:大唐控股法务总监陈文庭,大唐商事总裁大岛一郎,和两位东瀛本土法务负责人池田浩二和小林麻衣。
主持会议的是通产省产业政策局局长伊藤博文。
这位五十五岁的官僚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戴着金丝眼镜,手里拿着一叠文件。
伊藤看向大岛一郎,语气有些官方的开口:
“今天召集这次会议,是应东瀛家电协会的请求。
他们正式向通产省提交申诉,指控五洲电子在东瀛销售的彩电、录像机产品,涉嫌侵犯东瀛企业持有的多项核心专利。”
他把文件推到桌子中央。
“这是专利清单。”伊藤继续说道:
“包括索尼的平面直角显像管技术、松下的自动磁迹校正技术、东芝的色彩信号分离电路等,总计十七项专利。
协会要求五洲电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过去六个月,在东瀛市场的全部销售额。
初步估算,约一百二十亿日元。”
会议室里,索尼、松下…这些企业代表,全都一脸戏谑的看向大岛一郎。
陈文庭没有立刻回应。
他拿起那份清单,慢慢翻阅。
每一页都列着专利号、申请日期、权利要求,还有所谓的侵权比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