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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四(1/8)

    洪武五年(4069年)六月初一丙子日,在中都设置了兵马指挥司分司。

    确定宦官的禁令:凡是宦官在宫城内互相辱骂,先开口而又理亏的人,鞭打五十下;后开口而又有理的人不判罪。

    对不服从本管长官的约束而辱骂长官的人,杖打六十下。

    宦官辱骂奉御官的,要杖责六十;辱骂门官、监官的,要杖责七十。

    内使等人在宫城内斗殴,先动手并且理亏的人,处杖刑七十下;打伤对方的加重一个等级处罚,后来回应(反击)而有理并且没有打伤对方的,处笞刑五十下。

    如果有人不服本管官员的管制而殴打官员,杖责八十;殴打致伤的,加一等处罚。

    殴打负责皇帝车驾的人,判处杖刑八十;殴打门官、监官的人,判处杖刑一百;将人打伤的各加重一等处罚。

    那些内使等人当中有心中怀着叛逆的恶念,说出大逆不道的话的人,处以凌迟的刑罚处死;有知道情况却隐瞒不报的人,与(前者)同样判罪。

    知道这件事情却不告发的人判处斩首之刑。

    带头告发的人赏赐三百两银子。

    丁丑日,皇帝命令礼部商议宫中官员和宫女的制度。礼部详细陈述:‘周朝的制度,后宫设置内官来协助治理后宫事务。’

    汉朝的制度规定内官有十四等,总共几百人。

    唐朝的制度,设立六局二十四司,官员共有一百九十人。

    侍女五人。

    挑选了十多个良家女子来充实后宫。

    皇上认为古代设置的女官过多,应该防止后宫女子得宠干政,为后世立下法度,于是命令重新严加裁定,最终确定设立六局一司。

    局的名称是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司的名称是宫正,这些都是正六品。

    尚宫局总管六尚(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的事务,凡是文件典籍的收发,都要盖章署名。

    如果六局向宫外的各部门征调物资,尚宫奉旨,签署文书,加盖印章,交付给内史监,内史监接受文书,将文书传递给宫外的各部门。

    尚宫有两人,负责引导中宫,总管司纪、司言、司簿、司闱这些部门的事务。

    司纪二人,掌管记录宫内各司人员出入的簿册文书。

    司言有两人,负责传达宣布上奏和启奏之事。

    司簿有两人,负责掌管宫女的名籍和俸禄赏赐的事情。

    司闱有四人,掌管着宫闱门锁的钥匙等事宜。

    女史有六人,共同掌管文书档案。

    尚仪局有尚仪一人,掌管礼仪与起居之事。

    总管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个部门的事务。

    司籍四人,掌管典籍图书教授的事务。

    司乐二人,掌管音乐方面的事务。

    司宾有四人,掌管朝见和宴会的事务。

    司赞四人,掌管朝会时的辅佐礼仪之事。

    女史有三人,共同掌管公文案牍之事。

    尚服局有尚服一人,掌管宫内的服饰用品。

    总管司宝、司衣、司仗、司饰四个部门的事务。

    司宝二人,掌管宝玺符契;司衣二人,掌管衣服首饰。

    司仗有四人,掌管羽仪仗卫之事;司饰有二人,掌管巾栉(毛巾和梳子)及梳洗之事。

    女史有两人,共同掌管文书档案。

    尚食局设尚食一人,负责供应宫内的膳食。

    统管司馔、司酝、司药、司供四个司的事务。

    司馔四人,掌管烹饪、炮制、调和饮食膳食的事务。

    凡是进奉的饮食,都要先尝一尝。

    司酝两人,掌管酿造酒醴;司药两人,掌管医药。

    司供有两人,掌管给宫女发放粮食、薪炭的事。

    女史有两人,共同掌管公文案牍。

    尚寝局设尚寝一人,掌管天子休息安寝之事。

    总领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四司的事务。

    司设四人,负责掌管帷帐、垫褥,洒扫和铺设之事。

    司舆有两人,掌管车舆和辇车;司苑有两人,掌管种植蔬菜水果的事务。

    司灯的有四人,负责掌管灯烛。

    女史有两人,共同掌管文书档案。

    尚功局有一名尚功(官员),掌管监督女工事务。

    总管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个部门的事务。

    司制四人,掌管裁剪衣服;司珍二人,掌管珍宝玉石;司彩二人,掌管绸缎布匹。

    司计有两人,掌管尚功局有关计算衣服、饮食、柴炭之类开支的事务。

    女史二人,共同掌管文书档案。

    宫正司设宫正两人,掌管宫中的戒令责罚之事。

    有女史二人,全面检查公文案卷。

    总共官员有七十五人。

    女史有十八人,与古时相比减少了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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