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黄金!为了威士忌!为了圣帕特里克!”他带头喊出了口号。
“为了黄金!为了威士忌!为了圣帕特里克!”
所有人都举起了拳头,用最原始的咆哮,宣泄着被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暴力。
在手下们瓜分金币的喧闹声中,芬尼根独自走到一旁,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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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最信任的两个人,他没有详细地提今天要怎么做,只是说要杀人。
甚至,是不是真的杀那个美国商人他也没完全想好。
他一遍遍地回想整个事情的经过。是他主动找到罗四海,出卖了那个神秘的美国富商“亚瑟·金”的情报。罗四海很满意,但真正让他感到不安的,是和罗四海在一起的那个美国人,汉森。
那个美国人话不多,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件没有生命的工具。那眼神太冷了,冷得让他从骨子里发毛。他感觉自己不是在和一个黑帮头目做交易,而是在和魔鬼签契约。
更让他不安的,是“亚瑟·金”的反应。
当他把罗四海的“邀请”带到时,那个美国佬表现得太平静了。他只是微笑着,听完芬尼根添油加醋的描述,然后就爽快地答应了。
太平静了。
一个即将走进谈判场的人,不该是这种反应。
芬尼根见过太多大风大浪,他知道,一个真正的狠角色,在面对危险时,要么是极度的警惕,要么是暴怒的反击。
但绝不是这种……这种仿佛松了一口气的平静。
他感觉自己像一头被夹在两头狮子中间的豺狗。他自以为聪明,可以左右逢源,在狮子的嘴边抢一块肉吃。但万一狮子们的目标根本不是对方,而是他这头碍事的豺狗呢?
这个念头一出现,就让他惊出一身冷汗。
“妈的,想多了。”芬尼根又灌了一大口酒,试图用酒精麻痹自己的神经。“罗四海在维多利亚根深蒂固,又有枪又有钱。一个就带了几个手下和一船货来的商人,能翻起什么浪?”
作为地道的本地人,他太清楚亚瑟·金在本地招募的十几个白人保镖是什么成色,那些都不是肯卖命的人。
来不列颠哥伦比亚的人,自然都是来发财的,多少钱也买不来自己的命!
他手底下这些在街面上混的亡命徒,可是实打实跟英国佬玩过命的。
他嘴上这么说,但心底深处,那种作为小人物在刀口上舔血多年练就的直觉,却在疯狂地向他报警。
他站起身,在狭小的房间里来回踱步。最后,他下定了决心。
他走出房间,对那个红发大汉低声吩咐道:“下午的行动,你们都跟在我后面。看我的眼色行事。如果情况不对,我们立刻就撤,别管什么狗屁鸦片生意。记住,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我可不想像我们那些可怜的祖先一样,死在异乡的臭水沟里!”
红发大汉虽然不解,但还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芬尼根看着远方港口的方向,吐出一口酒气。他只希望自己的预感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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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一点。
维多利亚港的太阳变得毒辣起来。街道上的行人稀疏了许多,只有码头的苦力还在赤着膊,喊着号子,将一包包货物扛上货船。
何塞骑着一匹高大的棕马,在唐人街外围的街道上不紧不慢地溜达着。他穿着一身结实的羊毛衬衫,头戴一顶宽檐帽,脚踩皮质高筒靴。看上去就像一个刚刚从内陆小镇回来的赶牛人 (Drover)。
菲沙河谷和卡里布淘金热,吸引了数万名矿工涌入内陆。这些矿工需要大量的食物,尤其是牛肉。
因此,一个利润丰厚的产业诞生了:从美国俄勒冈州、华盛顿州以及哥伦比亚南部购买牛群,然后沿着崎岖的小道和新修的“卡里布马车道”长途跋涉数百公里,将牛赶到巴克维尔等矿区卖掉。
像他这种穿着打扮的,一看就是刚刚给商人赶完牛群回来的工人,在找地方消磨自己刚领到的薪水。
已经有好几个鸨母问过他,需不需要去爽一下。
从清晨开始,他就像一只不知疲倦的猎犬,在城市的街道上反复兜圈,有时候人多了,就在角落里坐着歇会儿。
他用自己独特的记忆方式,将罗四海手下那些头目的面孔、他们进出的街口的位置,都牢牢记在了脑子里。
十二点半,他等到了他要等的目标。
罗四海的车队,从致公堂总堂里驶了出来。两辆马车,前后簇拥着十多个骑马的精锐打手,后面跟着一整队人,杀气腾腾。
何塞没有跟得太近。他保持着一个绝佳的距离,利用街道的拐角和人群的掩护,像一个幽灵般远远坠着。
车队没有直接驶向码头,而是在靠近港口区的一条商业街上停了下来。
何塞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他看到,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