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狗已经拽着他往官道跑,嘴里还碎碎念:“都怪你!磨磨蹭蹭的,要是被我爹追上,我就……我就咬死你!”
赵均笑着任由她拽着,心里却在盘算,去沅州好啊,能跟黄蓉多待阵子,等混熟了,还怕截胡不成功?
他低头看了眼两人交握的手,软乎乎的像团棉花,忍不住悄悄捏了捏。
阿狗猛地回头瞪他:“你摸什么摸?再动手动脚我不客气了!”
“阿狗兄弟,这不一直都是你拉着我跑的。”
赵均不松手,装作看风景,心里却美得冒泡,
黄蓉啊黄蓉,送到眼前的肥肉,老子要是让你跑了,可就枉为穿越者。
步日部到沅州城,最快也要三天路程。
赵均心里乐开了花,
三天时间,
你又是女扮男装,
来点咸猪手不过分吧,
拉拉扯扯,
再制造点特殊的气氛,
足够培养培养感情了吧?
再说,
这一路荒郊野岭的,
夜里肯定得露营。
到时候他“不小心”把篝火弄灭,
再“恰好”有野兽嚎叫,
这丫头要是怕了,
不得往他身边凑?
嘿嘿,想想都美滋滋。
“喂,阿狗兄弟,跑这么快干嘛?”
赵均放慢脚步,假装上气不接下气,
“歇会儿,你爹爹又没长翅膀,追不上来的。”
黄蓉回头瞪他一眼,脸上有些疑惑,
赵均的身法武功远在自己之上,没理由跑这一会儿就不行了啊,
她额头上全是细汗,却咬着牙不肯停:“歇什么歇!我爹爹的碧海潮生曲能传得好远,刚才他肯定还没进城,要不然可得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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