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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数脉相残(3/3)

的π)的深刻敬畏与理解,绝非随心所欲!法如圆周率——乃恒定之‘理’,为吾辈孜孜以求之‘绝对公正’,可被无限逼近,然终此一生,乃至千秋万代,吾辈所能达者,终为‘近似之解’。此乃律法永恒之困境,亦是人类求索‘正义’之宿命。”

    庭中一片死寂。风似乎也停了,金黄的银杏叶悬在半空。荀皋怔怔地看着沙盘上那个圆,他心中那尊坚硬如铁、刻度分明的刑鼎,仿佛被注入了某种不可言说的韧性。追求绝对的刻度并没有错,但那刻度本身,亦非绝对静止的终点,而是朝向一个更高真理不断校准的基点。邓析则陷入更深的思索,眼神闪烁不定。夫子的比喻如同闪电,劈开了他心中“理”的混沌天地。变通是必要的路径,但这条路径必须围绕一个坚固的核心,遵循严谨的“算法”,否则便是歧途,是毁灭的开始。他追求的“辩”,其价值在于无限逼近那个核心的“法理”,而非消解它。

    周鸣的目光扫过两位心绪翻腾的弟子,掠过那尊象征秩序与变革的刑鼎泥模,最终投向太卜府高墙之外铅灰色的天空。晋国的风云,六卿的野心,旧贵族的怨毒,如同沉甸甸的铅云压在心头。他知道,自己正在亲手推动一场巨变,一场将“数”的理性强行注入宗法血脉的剧变。这刑鼎一旦铸成,便是将晋国推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通向“法治”雏形的险路。而这条路上,第一个被碾碎的,或许就是他自己。

    “法如圆周率…” 他心中默念,一丝冰冷的预兆悄然爬上背脊。这完美的数学比喻,映照出的,却是权力场中必将沾染的、无法计算的鲜血。

    ……

    是夜,太卜府东厢的烛火摇曳至三更。邓析毫无睡意。白日夫子以π喻法的箴言,如同投入心湖的巨石,激起的波澜久久不息。他面前摊开的,并非律法条文,而是厚厚一叠自己搜集的、记载了晋国乃至列国各种“奇案”、“疑案”、“法理难明之案”的竹简。夫子关于“割圆术”需围绕“圆心”的警示在耳边回响,但他心中那股追求极致“理辩”、探索律法边界的火焰非但未被浇灭,反而在一种更清醒的自觉下熊熊燃烧。

    “夫子所言极是,法需核心…然,正因有核心,其边界才更需明晰!其模糊地带才更需辩明!”邓析低声自语,眼中闪烁着近乎狂热的光芒。他提起笔,饱蘸浓墨,在崭新的竹简上重重落下标题——《刑鼎驳义》。

    “驳义一:盗马案引申之‘动机权重’辩。”他运笔如飞,字迹带着锋芒,“律曰‘擅取财货’,然‘擅取’之内涵何解?为救至亲性命而取,与为饱私欲而取,岂可等量齐观?若动机不计,律法岂非不辨善恶之屠刀?然,动机幽微,如何取证?如何量化?此乃‘割圆术’之精进处!愚以为,当引入‘人证’、‘物证’链环,以‘情理概率’模型估算其动机真伪及权重,非主官臆断……” 他完全沉浸其中,试图将夫子“割圆术”的数学思想,转化为一套套验证动机、情境的“逻辑算法”,去逼近那个理想的“公正之π”。

    “驳义二:律条竞合之‘优先序’论。譬如一人夜入禁地,本犯‘擅闯宫禁’;见财起意而窃,又犯‘盗’;被发觉而杀人,复犯‘杀’。三罪并至,刑鼎条文如何适用?是数罪并罚?抑或择一重者论处?条文未明,此即刻度模糊之缝隙!当以‘行为目的连续性’、‘危害结果递进性’为考量,构建‘罪刑阶梯’模型,确立优先适用之原则……”

    “驳义三:名实之辩——‘杀’与‘伤’界限何在?以刀刺腹,其人当场毙命是为‘杀’;若延医三日而亡,是否仍为‘杀’?若仅伤而不死,是为‘伤’。然伤重至残,与伤轻可愈,其刑又当如何细分?此非条文粗细可解,需引入‘致命部位图谱’、‘伤势愈后评估’等‘数理医道’结合之标准,细化‘伤’、‘杀’之谱系……”

    他越写越快,思维在律法条文、数学逻辑与现实案例的迷宫中急速穿梭、碰撞。他试图用更精密的“算法”去切割那些模糊地带,为裁量权设定更复杂的“割圆程序”。每一个“驳义”,都是对刑鼎条文的挑战,也是对其内涵的极致挖掘。他并未否定那核心的“法”(π),而是执着于用更精微的“术”去无限逼近它,甚至…试图重新定义某些“圆”的局部轮廓。烛火将他伏案疾书的身影投在墙壁上,巨大而摇曳,如同一个试图丈量深渊的孤独灵魂。

    窗外,夜色浓稠如墨。太卜府高耸的屋脊在黑暗中沉默,如同蛰伏的巨兽。府邸之外,新田城的闾巷深处,关于那尊即将问世的青铜刑鼎的流言,正随着夜风四处蔓延。恐惧、期待、愤怒、算计,在无数双眼睛背后无声地发酵。荀皋所代表的新锐法吏的强硬,邓析所探索的律法边界的诡谲,以及周鸣所推动的这场以“数”代“礼”的冰冷变革,已然在晋国这潭深水中搅起了致命的漩涡。而漩涡的中心,那尊尚未完全铸成的刑鼎,其冰冷的青铜表面,注定将最先映照出权力倾轧的狰狞倒影。

    沙盘上的圆周率之圆,在烛光无法照见的角落,仿佛正渗出丝丝寒意。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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