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一言。证人的证词叙述完毕后,颜颐寿宣布休庭,三法司的最高领导们转入刑部后堂商议。
颜颐寿看看跟着进入后堂的骆安,对其他两位司法机关最高领导人道:“人犯正身验明无误,证人证词与山西巡抚、巡按的审讯记录一致,无新证据出现。
此案按原判处理,诸君意下如何?”
三人一致同意,令书吏取来会审记录审核,然后签字。
几日后,三法司长官联署的会审奏疏报到嘉靖的书案上。嘉靖只是批复敦促会审官员“勿得徇情回护”。
嘉靖含糊其辞的批复,并没有在七月十五刑杀之日凌迟李福达的意思。
言官们再也没有对李福达案指指点点,平日里聚会都对大明罕见的三法司会审避而不谈,敏感的人已经能猜到嘉靖在下一盘大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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