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奎!你可知罪?”巡察御史手持令箭,厉声喝道,“抗旨拒收新钱,囤积居奇,扰乱民生,更兼私铸恶钱,罪证确凿!拿下!”
罗奎面如土色,瘫软在地。其家产顷刻抄没,本人被判斩立决,家眷流放边陲。其余从犯亦遭严惩,或抄家,或徒刑。
此事以雷霆万钧之势迅速了结,成都震动。朝廷随即颁布《整顿钱法诏》,明令:“新钱乃国之法定,拒收者与私铸者同罪!凡市场交易,不得拒收新钱,违者重罚!”同时,官仓平粜持续,稳定了粮价。
经此一役,成都乃至整个益州的商贾百姓都看清了朝廷推行新钱、整顿金融的决心与铁腕。新钱迅速流通起来,银行信誉大增,许多原本观望的百姓纷纷将旧钱、金银存入银行或兑换新钱。银行推出的“银票”也开始在蜀锦、盐铁等大额交易中出现,因其轻便安全,渐受大商人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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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州蓟城。
与内陆重农抑商的气氛不同,地处北疆的幽州蓟城,因其独特的边贸地位,对银行的反应另有一番景象。
幽州毗邻乌桓、鲜卑、扶余等部,贸易往来频繁。以往,胡商带来皮毛、牲口、人参,换取中原的盐铁、布帛、瓷器。交易过程极为繁琐:往往需先以货换银,再以银换金,或以物易物,比值混乱,常起争执,且大宗金银运输极其危险。
银行蓟城分行设立后,大力推广“异地汇兑”和“银票”业务。一位常往来于蓟城与洛阳之间的汉人皮货商尝试了汇兑业务。他在蓟城将卖出皮货所得的八百两白银存入银行,换取一张面额八百两的“大汉银票”,怀揣这张轻飘飘的汇票,轻装南下。到达洛阳后,他径直前往洛阳分行,凭票与密押(一套约定的核对程序),顺利兑出了八百两白银,只需支付微乎其微的汇费。
“神了!真是神了!”这皮货商欣喜若狂,逢人便讲,“以往携银赶路,提心吊胆,雇镖师花费巨大,还怕遭遇不测。如今一纸汇票,轻松安全!朝廷此法,真乃天大德政!”
消息传开,不仅汉商踊跃使用,连一些与汉地交易频繁的胡商首领也动了心。一位乌桓大酋长带着试探的心态,将一批良马售予官市,获得大量新钱和部分银票。他起初对纸钞心存疑虑,但在汉官的解释和担保下,尝试用银票在蓟城购买了一批急需的铁锅、盐巴和绸缎,过程异常顺利。他惊讶地发现,这轻便的纸片竟真能当金银使用!
银行此举,无形中大大促进了边贸发展,加强了朝廷对边疆经济的控制,甚至成为一种怀柔远人的手段。更意想不到的是,由于银票需要汉字书写、密押核对,无形中促使一些胡商开始学习汉字、了解汉制,促进了文化交融。
当然,也有胡商试图伪造银票,但银行防伪措施极其严密:特制纸张(掺有特殊纤维)、复杂的雕版印刷、独特的朱砂印记、数字密押以及需要与存根核对等,使得伪造极为困难。蓟城分行曾破获一起拙劣的伪造案,案犯被严惩后,再无人敢轻易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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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的末路与官贷的兴起
银行设立的另一个重要目的,便是打击民间高利贷,规范借贷市场。
以往,民间借贷多为豪强富户把持,利息高昂,称为“羊羔利”、“驴打滚”,借贷者往往倾家荡产也难以偿还,甚至卖儿鬻女,成为社会一大毒瘤。
银行诏令中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过月息五分(5%),违者以坐赃论罪,没入家产。” 同时,银行自身也开办“官贷”业务,针对小农、小商贩提供小额借贷,利息远低于民间高利贷,只需提供田契、房契或可靠人担保即可。
此令一出,无疑断了许多豪强的重要财路。
洛阳附近的一个县里,有个放贷起家的豪强姓张,人称“张阎王”。其放贷利息高达月息二十分(20%),不知逼得多少人家破人亡。银行新令颁布后,他起初不以为意,认为天高皇帝远,照样我行我素。
一日,县中一农户因父亲病重,不得已又向“张阎王”借了十贯钱,月息二十分。两月后,利滚利已难以偿还。“张阎王”带着恶仆上门逼债,欲强夺其仅有的几亩薄田。
恰逢银行下派的巡查御史(由李文等年轻学子充任)暗访至此,听闻哭喊声,便介入调查。查明情况后,御史当即亮明身份,厉声斥责:“‘张阎王’!朝廷明令,利息过五分为非法!你竟敢顶风作案,盘剥百姓至斯?来人,拿下!”
“张阎王”嚣张惯了,竟欲反抗,还口出狂言:“哪来的鸟官?敢管老子闲事?这县太爷见了我也得客气三分!”
话音未落,随行御史的银行护卫、由军中调派的退役老兵已如虎狼般上前,将其与恶仆一并拿下。御史雷厉风行,就地审讯,查抄其账本,发现其历年非法所得惊人,更兼有逼死人命、强占民田等恶行。
这章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