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甚至还资助了他们一些。
分别对待,这是常态。
期间,朱由哲还宣布了几条政策法令。
首先,废除三饷,并立即实施。
这个没引起太多争议,顺利通过。并立即派出信使飞驰南部各州县,宣布此事。
其次,废除奴仆。
凡大明境内,从下个月开始,不得再进行任何奴仆买卖。
可为长工,可为短工,所有卖身契均不合法。主家不能限制其人身自由,可自由选择主家,可随时离开。
现有奴仆,都需到官府内登记。
不做登记者,一旦查实,一个罚其主人一百两纹银,服徭役两年。
现有奴仆,凡为其主服务二十年者,可恢复自由身,前往官府领取良民身份。
其子女不为奴仆,可从军,可经商,可为官。
主家杀奴,死罪。
伤奴,拘役。
凡大明境内,二十年后不准再出现一个奴仆,所有人皆为大明之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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