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不堪回首(2/3)
,桶身上印着模糊的商标,有些是威士忌,有些是朗姆酒,不过更多的没有任何标记——那些是私酿酒,从东区那些见不得光的小作坊里运来的,兑了水,加了焦糖色,装进旧桶里冒充好货。头顶是低矮的拱形砖顶,砖缝间有水滴渗出,隔一会儿就啪嗒一声落在地上,声音在空旷的酒窖里被放大,像是某种缓慢的倒计时。最深处,完全照不进光的地方,隐约能看见一座巨大的发酵桶,足有一人高,桶身上缠着几道锈蚀的铁箍,桶底积着一滩黑乎乎的水迹,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腐烂甜味。孟知南是被冻醒的。她努力睁开眼睛,眼前视线模糊不清,后脑勺疼得像要裂开,太阳穴突突直跳,鼻腔里还残留着那股甜腻腻的怪味——氯仿,她在护士学校学过,那东西能让人昏死过去。有老鼠的声音。孟知南听见它们在黑暗里窸窸窣窣地爬动,偶尔吱吱叫两声,完全不惧人。她缓缓恢复了些意识,这才发觉左眼的视线始终都有些发红,刚眨了一下,额头上就传来嘶嘶啦啦的痛楚,看来是伤口里的血流进眼睛里去了。一只胆大的老鼠从发酵桶后面钻出来,蹲在离她两三步远的地方,黑豆似的眼睛在昏暗中闪了闪,嗅了嗅空气,又慢吞吞钻回黑暗里。更远处,隐隐约约能听见些别的声音。很闷,很远,像是从头顶传来的——脚步声,偶尔有人喊一嗓子,还有马车轮子碾过石板的咕噜声。她想动,可动不了。手腕被绳子勒得生疼,绕过椅背打了个死结,脚踝也被绑在椅子腿上,整个人像件货物一样被捆在这张破椅子上。“醒了?”声音从左边传来,懒洋洋的,带着点笑意。孟知南猛地偏过头去。黑暗中有人划亮火柴,火光照亮一张年轻男人的脸——淡金色的头发,嘴角天生上翘,像是在似有似无的笑。约翰·谢尔比,汤米的弟弟,剃刀党的三号人物。他把火柴凑到墙上的煤气灯,噗的一声,橘黄色的火光向四周没开,照亮了整个酒窖。。孟知南看清了周围:石墙、木架、堆成小山的酒桶,地上散落着碎玻璃渣,空气里混着霉味和酒酸味,她还在酒窖另一头,看到了另一个人。亚瑟·谢尔比坐在一只倒扣的木桶上,双手撑住膝盖,正用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她。“小姑娘。”亚瑟开口,声音粗得像砂纸磨擦铁皮:“欢迎来到剃刀党的地盘。”孟知南没有说话,她飞快回想昏迷前残留的记忆————那条漆黑的巷子,身后扑来的黑影、捂住口鼻的手帕......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孟知南抬起头,看着眼前满脸笑的男人,那双眼睛在昏暗的煤气灯光下亮得出奇,没有恐惧,没有求饶,只有一种让亚瑟很不舒服的………………冷静。“你看什么?”亚瑟吼道。“看你。”孟知南说。亚瑟愣了一下,他大概没想到,一个被绑在椅子上,额头还在淌血的小姑娘,竟敢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旁边的约翰嗤笑一声,挥指把火柴梗弹到地上,用靴尖碾了眼。“大哥,她好像在没太瞧得起你。”他歪着头,嘴角天生上翘的那点弧度此刻显得格外阴损。“闭嘴。”亚瑟侧过头,眼神里流露出恶狼一样的凶残。其实,孟知南心里怕得要命,后脊梁骨不受控制地感到一阵阵发凉,腿被绑得太久已经开始发麻,可即便如此,她仍记得小时候在山西平定州,祖父教过她一句话:“要是搁荒郊野外遇到狼,不论心里再怎么怕,也千万别露怯,狼畜牲鬼精鬼精的,最会欺软怕硬,瞧出来你怕了,才会追着你咬。”她默默把指甲挖进手心里,只是静静看着亚瑟,任由额头的血慢慢淌过眉骨,滑进眼角,刺得生疼,也不眨眼。亚瑟站起身。他体格粗壮,煤气灯的光被他宽阔的肩背遮去大半,黑影慢慢朝孟知南蔓延过来。“你知道我是谁吗?”他蹲下来,凑得很近,呼吸里带着劣质烟草和酒气,熏得孟知南下意识往后仰了仰。“谢尔比家的老大。”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还算稳当。“知道就好。”亚瑟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那你也应该知道,我杀过多少人。”孟知南没再说话,亚瑟盯着她,似乎想从她脸上挖出点恐惧来。可那张苍白的小脸除了血迹和尘土,就只有那双黑沉沉的眼睛——不闪不躲,就那么直直迎向他的目光。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酒窖里只剩下水滴啪嗒啪嗒的声响。约翰不知什么时候晃到了亚瑟身后,弯下腰,凑到孟知南耳边,压着嗓子,像分享什么秘密似的说:“小护士,你知道我大哥最喜欢怎么处置那些不听话的人吗?”他顿了顿,语气里带着笑意:“他会先把你的舌头割了,然后一根一根剁掉手指,最后……………”“约翰。”亚瑟打断他,声音粗哑:“别废话。”约翰耸耸肩,退后两步,靠在酒桶上,脸上挂着那种戏谑的表情。亚瑟慢慢站起来,居高临下俯视着孟知南。啪!突如其来的一记耳光,狠狠抽在小姑娘脸上,孟知南整个人连同椅子往旁边一歪,半边脸火辣辣的疼起来,耳朵里嗡嗡直响,一股温热的液体从嘴角淌下来。孟知南被打得头晕目眩,眼前登时黑了过去,嘴角的血水汨汨流进嘴里,在喉头尝到一股腥甜的铁锈味。亚瑟发泄过后,慢慢放下手,从腰间摸出一把刀子。这把刀身不长,刀板宽阔,是英国人狩猎时最常用的剥皮刀,刀锋在昏暗的煤气灯下泛着冷光,刃口有反复打磨留下的道道白痕。亚瑟把刀尖抵在孟知南的喉咙上,轻轻往上挑了一点,在她光洁的皮肤上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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