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太多了,一直没能歇过。”
白毛流浪狗道:“是气味。”
“我们狗的鼻子是很灵敏的。”
“只要闻到过,时隔很多年,依然会记得。”
“那辆三轮车出现在巷子口的时候,大狼狗一点反应也没有。”
“三轮车靠近大狼狗的时候,它依旧没有反应。”
“甚至还往我们靠了靠,给三轮车让路。”
“如果三轮车上的两个人,大狼狗认识,它不可能一点反应也没有。”
楚晨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白毛流浪狗说的确实没有错,这确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但偏偏,他就没想到。
楚晨从来没有质疑过狗的嗅觉。
都说老马识途,但是楚晨觉得,老马比狗差太多了。
十匹马里,可能只有一匹马能够识途。
但是每一只狗,都能识途。
狗靠什么识途?不是靠记忆,而是嗅觉。
迅儿哥在狗类里属于天花板的存在,怎么可能会忘记它曾经认识过的人呢?
那么也就意味着。
楚晨所做的一切推论都是错的。
绑匪,不是迅儿哥曾经抓过的逃犯。
因为如果是它曾经抓过的逃犯,它肯定能认出他们。
迅儿哥认人,跟人类认人是不一样的。
人类认人,是看脸。
而狗认人,主要靠气味。
迅儿哥在将绑匪的口罩扯下来的那一刻,停止了反击。
不是因为它在看到绑匪的脸之后,认出了绑匪。
更不是因为它跟绑匪有交情。
而只是单纯因为绑匪的脸。
那到底是一张什么样的脸?
导致迅儿哥看了一眼之后,就放弃了反击。
应该也就是在那一刻,它脑海萌生了不要让楚晨去找它的想法。
甚至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这一切反常的行为。
只是因为一张脸。
一张迅儿哥根本不认识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