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髻,佩戴着用黄金装饰的帽子,穿着全身缀满珠玉的服饰,跳舞娱乐众人。
明霞锦是一种丝织品,散发着一种奇异的香味,奇香无比,这股浓香一旦附在人身上,历旬累月经久不掉。这种锦缎不但本身光彩辉映,五彩斑斓,其中各种颜色交错相配,还能组成各种图案。
宫中的明霞锦,一向是紧着琅嬛的,只因皇上说,唐御女身披明霞锦跳舞的样子极美。这是连皇后都没有的绸缎,也是琅嬛得宠的标志。她一舞又一舞,满意甚至骄傲的看着众人眼中掩饰不住的惊艳……
“明霞锦美则美,香味太过于浓郁了,闻久了熏人的很。”想想一边吃着烤玉麦,一边同阎君说话。“健康爹说,钱塘富庶,钱塘的青楼花魁,也是穿明霞锦的。”她说完又问,“花魁是什么?”
阎君看着她的眼,耐心的给她解释。“花魁便是出卖色相的女子中,最美的那一个。”
长松在一旁道,“非也,花魁是客人最多的一个。”
宗大睨了他一眼,“你若是将咱们皇上的女婿教坏了,你看他回来收不收拾你。”他割了一盘鹿肉给禾禾。
想想又问,“做花魁有什么用?”
长松笑道,“做花魁,有更多的人趋之若鹜,便能早些攒钱赎身了。”做花魁的目的是赎身,而非彰显自己的美丽。他看着想想,“你要知道,世间出卖身体的女人固然让人不齿,让人恶心,但也有迫不得已无可奈何之人。”他看着想想如同耗子一样,一会儿便啃完一根玉麦,忍不住道,“你是不是吃太多了。”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吃。
阎君道,“她现在不吃点心了,正餐时多吃些也无妨。”
长松调侃道,“小心吃胖了你的驸马不要你了。”
阎君忙道,“不会的,我就喜欢想想这样。”他看着想想笑,“没什么比吃饱饭还重要,饿着肚子很辛苦的。想想有度,不会胡乱吃喝。”
宗大斜睨他一眼,这小子年纪不大,油嘴滑舌,尽会说些好听话哄着想想。看着就是个靠不住的人,也不知他那个岳父怎么想的,把他小姨子许给这么一个人。
阎君对着宗大笑了笑,他自然知道宗大想的什么。他与宗大,虽然都是驸马,但少不了被人比来比去。宗大虽是宗氏一门的族长,有能力,有本事,又是皇上的青梅竹马,好兄弟,但终归年龄大了。百姓谁人不为定国公主叹一声可惜了,不嘲他年岁大了,配不上公主。更何况,他还纳过妾室,搞出过孩子,比不得他清清白白。想到这里,他在宗大面前,便也不觉得弱了,暗暗挺起了胸膛。
宗大暗自咬牙,长松安慰他,“百姓说的也不错,你年岁确实大了。”老牛吃嫩草,还是天线一般的定国公主,百姓难免心中不忿。
宗大道,“我长的也不差。”
长松细细的打量他许久,“太后的那个,加了蛇油蛇毒的什么膏,据说能重回青春,你要不去要些来擦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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