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不再是平常的兄弟,江宁更没办法、也没立场对他表现出任何超越底线的“优待”或“照顾”。
江宁整理了一下思绪,语气平静却带着决断:“顾乐宝……他已经五年级了,这几个月,就还像以前一样吧。
等到九月份就该上初中了。到时候,让他从原来的院子彻底搬出去,办理住校,还有户口也迁走。”
他转向二舅舅:“嗯……以后,除了学费,固定每个月给他10块钱的生活费,至于其他的……就算了。”
每个月10块钱。在七十年代,对于一个住校的初中生来说,基本的生活费(饭票、书本杂费)是够的,但也仅仅只是“够用”,绝无任何宽裕可言。
这既是一种最基本的、基于法律和血缘的负责,更是一种清晰无比的界限。
我可以供养你到成年,尽到义务,但更多的亲情、关爱、资源,乃至于一个“家”的温暖,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