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八的身高,不足一百公斤的体重,一次次朝着比自己高二三十厘米,重几十公斤的敌人发起冲锋。
一往无前,视死如归。
球迷精彩调侃,艾弗森拿的不是篮球,而是炸药包。
他要做的也不是进球,而是拼着不活了,也要把敌人炸得粉身碎骨。
正是这样的无畏,成就了艾弗森。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水货状元夸梅布朗。
夸梅布朗能当状元,他的身体条件是毋庸置疑的。
无论是动态天赋,还是静态天赋,都是杠杠的。
要说缺点,就两个,一个是手小,另一个就是精神属性不佳。
手小这个其实没什么。
科比也手小啊。
同样的身高,乔丹可以单手抓球晃点对手,科比就做不到。
但是这不耽误科比成为超级巨星,成为最像乔丹的那个男人。
就是因为他总有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气势。
新秀时期就敢对邮差卡尔马龙说出那句。
‘收起你那该死的挡拆。’
敢于主动向乔丹发起挑战。
敢于说出那句,即使我连续投丢了20个球,我仍然相信第21颗球我会进。
夸梅布朗呢。
刚进联盟,本来就是个新兵蛋子,然后遇到了二次复出的乔帮主。
乔丹那个嘴啊,叭叭的就把本身就心理素质不行的夸梅布朗给喷自闭了。
夸梅布朗怂了,怀疑自我。
他再也发挥不出他状元的实力了。
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那些参加扣篮大赛决赛的球员才没有选择退缩。
说到退缩,还有一个更反面的教材。
那就是咱们的小皇帝勒布朗詹姆斯。
多少年了?儿子都特么被他抬进NbA了。
这货愣是不敢参加一次扣篮大赛。
是的,他就是不敢参加,不用找任何的借口。
虽然他有无数的借口。
真相只有一个,不敢参加。
这个其实很正常,谁都会有顾虑,可以理解。
但是这个逼为了流量,每次都会说。
“嗯,我正在考虑参加扣篮大赛的可能性。
是的,我会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