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蓝布衫的“大叔”上前一步,拽着王二嫂的胳膊:“王二嫂,既然要去府衙,就别耽误时间了,我们陪你一起去,也好给你做个见证。”另一个“大婶”则拉着那男孩:“孩子,别哭了,去府衙把事情说清楚,你姐姐肯定会认你们的。” 这哪里是劝架,分明是“押解”!王二嫂想挣扎,却被几个“邻里”死死按住,动弹不得。那男孩也吓得不敢哭了,被“大婶”拉着,老老实实跟在后面。
周围的行人见这架势,也明白过来不对劲——哪有“邻里”这么“热情”地押着人去府衙的? 路上,小桃紧紧拉着林悦的手,小声问:“阿悦,我们真的能赢吗?”
林悦笑着点头:“当然能,我们有证据,他们没有。”她指了指前面押着王二嫂的“邻里”,“你看,大家都在帮我们呢。”
到了府衙门口,知府大人早已接到暗卫的通报,正等着她们。
升堂时,王二嫂还想撒泼,可当张婶带着当年收养小桃的凭证赶来,又有暗卫伪装的“证人”出庭作证,说见过王二嫂多次在郡主府外徘徊,想讹钱时,王二嫂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那男孩见势不妙,也哭着承认:“是娘让我撒谎的,她说只要我哭,就能拿到钱……” 真相大白,知府大人当即判王二嫂诬陷良民,敲诈勒索,杖责二十,罚银五十两;她的儿子因为年纪小,责令家人严加管教。
听到判决时,王二嫂瘫在地上,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 走出府衙时,阳光正好。
小桃拉着林悦的手,蹦蹦跳跳地说:“阿悦,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今天算是彻底解决了,你都不知道,都闹了几次,没想到今天又来。”
林悦摸了摸她的头:“不用谢,是你自己够勇敢,没有被他们吓住。” 两人刚要回府,就见大管家带着张婶赶来。张婶一把抱住小桃,眼眶通红:“我的傻孩子,让你受委屈了。”
大管家则对着林悦躬身行礼,声音里满是感激:“多谢郡主护着小桃。” 小桃愣了愣,看着林悦,又看看大管家,突然反应过来:“阿悦……你……你是小姐?”
林悦笑着点头,摘下头上的布巾,露出原本的模样。小桃的嘴巴张得能塞进个鸡蛋,过了好一会儿才扑进林悦怀里,又哭又笑:“小姐!你怎么不早说啊!我还让你浇花、扫落叶,我真是太傻了!我说呢,偷偷拿东西吃样数还多了。”
林悦拍着她的背,笑着说:“不傻,你让我的生活可有趣了。”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温暖又明亮。小桃知道,从今天起,她不仅有张婶、有管家爷爷,还有一个会保护她的小姐,再也不会有人敢欺负她了,这是她真正的家,一个幸福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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