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奚族太小了,生意怕是做不长久。虽然让利一些出去,这样商道才能持久。再说等奚族尝到好处,梅知校尉在奚族也会更有话语权。”
梅知辉一听眼睛一亮,话语权不正是自己追求的吗?原本奚族没落贵族,在大唐混饭吃,总算攀上了葛家。现在还入了大唐户籍,如果还培植两支商队出来,那在奚族怕是有变小的势力了。
虽然梅知辉没话说,但是葛明把梅知辉的神态全都看在眼里。
奚族亲厚大唐,等到了宋代时就完全融入汉民族了。但是室韦、靺鞨,将来会给中原民族造成很大的麻烦。
以奚族为中心,间接跟这两部做生意,也能慢慢削弱两族的实力。
“小郎君,既然如此小人到了奚族就挑选两支商队出来。”
葛明笑着点点头,虽然两人各怀心事,但是此时的利益是相同的。这也让梅知辉更加不敢小瞧葛明,这娃子心眼儿太多了,真担心以后长不高。
葛明对梅知辉自然更加防范,虽然不太了解梅知辉,但是大致知道这是奚族没落的贵族。这种人怕是在奚族受尽了白眼,所以才到大唐碰碰运气,如果一但得势,往往心理就容易扭曲,把自己当年受的苦十倍、百倍的还回去。
别说是梅知辉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就连后世人都知道的越王勾践又如何?这也是最近葛明跟着孙思邈读史书才知道的,卧薪尝胆这个成语在后世经常被作为鸡汤。
勾践的卧薪尝胆完全是为了复仇,一雪当年之耻。等到打败吴国之后就变态了,范蠡早就看出勾践不能共富贵,所以早早的隐退,遨游于七十二峰之间。
文种不相信,所以不愿意急流勇退。于是勾践给了文种一把剑,说是当年先生教了寡人七种灭吴的方法,寡人只用了四种就达到目的。另外三种打算在先生身上试试,于是文种就自杀了。
文种死前说到:高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良狗烹;敌国破,谋臣亡。
面对受过苦的人得势,应该要小心万分,这是葛明最近跟着孙思邈学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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