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就是变成了一个综合性的、比较大的、相当有影响力的艺能公司。
“对,现在名字叫做文星娱乐,以前互联网上黑话一直叫M公司来着。”
也有叫K公司的,因为是KK团的母公司,当时全公司上下只有KK一个最出名的团。
十年前那会儿,什么M公司啊,和她最早签约的旧公司一样根本是无名无姓的小卡拉米。
在14年初KK出道之后,他们才跟着飞升。
后来,甚至还能把她的旧公司等小鱼都吃下来。
到现在,有了和积攒了二三十年甚至更久的老牌娱乐公司S公司、Y公司之流掰手腕的规模。
果真是将大鱼吃小鱼的游戏玩到了极致。
“是谈判成了吗?还是说还要打官司?跨国公司好麻烦的哦……”
“是这样,不过已经谈成了,回头我飞过去签个合同就差不多了。”洛瑶也松了口气。
她当然明白小黎在说什么,也很为此头疼。
她不后悔自己放弃爱豆这条路,结束自己多年的练习生生涯,公司放她走的时候也没有太过为难,可能主要是因为她老老实实签了一些限制合同。
但那会儿,她确实也没有打算回国再走爱豆这条路。
那些竞业条件其实管的也只是她在韩那边的一些权限和机会,并没有限制到她在龙国的发展。
但国内没有爱豆孵化的条件,她没打算继续。
如果直播这条兼职路没成,她也只会按照常规的发展道路,去老老实实当个主持人。
这样情况下,为期五年的限制合同其实对她的约束力并不大——
但限制到底是限制,约束也终归是约束。
身上多个无形的桎梏,合同压在自己身上,总归是有些麻烦的。
洛瑶有了钱之后,就一直在琢磨和前司再谈一谈,看能不能把这部分取消掉,或者在问题出现并爆发之前,再把一些可能会引起麻烦的条款校准一下。
网红路和明星路不一样,前司只要她不在其他公司出道当爱豆,别的倒也不那么禁止。
综合下来就是,她如今有了再谈判的能力和金钱,所以委托了两国的律师去帮她再处理一下这个问题。
但比起走上法庭,能够私下把事情谈妥就再好不过了。
“好像有人私下帮我了……嗯……”
“嗯?”小黎不明所以,尝试揣测,“是瑶铃姐吗?她不是在韩国有自己的生意?”
“不是。”她摇摇头,“这方面,瑶铃姐不是土着,使不上劲的,而且她的工作室本身就是靠明星吃饭的,需要打好关系,但不可能让公司和他们低头的。”
“应该是借了一点崔佑、金太孙的势,公司的经纪人之前还问我是不是和他认识,是不是那个谁得罪了他……真是……”
“我以前的一个前辈干了坏事,现在连同她的亲戚、她的出道组伙伴一起被金太孙清算了,我和她关系又不好,难道指望我去给他们说好话吗?真是做梦。”
她不是完全没脾气的,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显得很好说话,在不涉及原则问题上经常妥协。
“不过今天律师告诉我,公司内也有人帮我了,好像是KK的大前辈暗地里出声了,我怀疑是师兄。”
“师兄?”小黎眨眨眼睛,“你们不是一个公司的吗?说起来,应该都算是你的师兄吧。”
“但是Kinger是不太一样的嘛,其他人只是同一个公司,但可能老师都不同一个,但我以前……”
“我不仅和他接受过同一个声乐老师的指导,我们自己在外面报班学习了,还刚好在同一个中学、同一个老师的手下学习过,另外我也进了M公司,更是通俗意义上的前后辈了。”
洛瑶说得风轻云淡。
她其实很少提及关于自己过去在韩国当练习生的事情,不会将此作为炫耀的资本和身边人分享。
尤其是涉及到娱乐圈一些已出道名人的事情,她都保持了沉默。
但或许是今天的这通电话触及到了她深埋在心的一些过去的记忆,她才情不自禁多说了一些。
“你说的那个Kinger,是我想的那个人吗?那个大top?!”
“嗯。”她笑了下,“突然想起来,在我突然回国之前,他还私信问过我,要不要一起cha来着。”
cha,主要指的是一些dance challenge,是爱豆们推广新曲新专的活动,个人或公司会找熟人来帮忙推广,大家一起合作跳一段舞蹈、做一些短视频互动什么的。
“哇塞……你答应了吗?”小黎眼睛里闪烁着八卦的神采。
“当然没有,”她无语地看了她一眼,“这么私心满满的邀请,即便他能够说服他的经纪人,我也不会这么干的。”
“虽然这样确实能让我蹭一波热度,或许还能因此多一点出道的概率,但我才不想当那种挂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