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与文化脉络
木兰县的历史源远流长,可追溯至旧石器时代,那时这片土地上就有人类居住。商周时期,这里是肃慎族活动的区域。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秦汉时期,秽貊族的一支夫余在此建立夫余国,木兰县境成为北夫余属地。汉末,挹娄族兴起,此地归属挹娄西境。魏晋时期,北夫余之裔建立寇漫汗国,木兰县又属其辖地。南北朝时期,勿吉族建国,木兰县受勿吉黑水部管辖。
隋代,勿吉演变为靺鞨,木兰县属靺鞨黑水部。唐代,黑龙江地区被纳入唐朝版图,设置黑水都督府,木兰县归其管辖。五代十国时期,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建立辽王朝,原黑水靺鞨归辽,木兰县境内归东京道术甲部所辖。宋代,完颜阿骨打建金灭辽,木兰县属金国上京会宁府(今阿城)管辖。后来金辖地被鞑靼占领,这里成为成吉思汗幼弟帖木格斡赤斤的封地。
元代实行行省制,木兰县初属辽阳行中书省开元路,后归合兰府水达达路管辖。明代,东北实行都司卫所制,木兰县属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所辖。永乐五年(公元1408年),设置木兰河卫,亦称哈夫卫。
清代初期,木兰县为盛京将军管辖,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归宁古塔昂邦章京管辖。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改为宁古塔将军统领境内军政事宜。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十月,设黑龙江将军衙门,木兰县属其辖。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归呼兰城守尉直辖。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呼兰城守尉下设呼兰厅(今巴彦县),木兰县境成为其属地。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改呼兰城守尉为呼兰副都统,木兰县仍归其辖治。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建东兴镇。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将蒙古尔山(蒙古山)以东大、小木兰达、白杨木河一带从巴彦州划出,置木兰县,与东兴镇均隶属巴彦州。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巴彦苏苏旗营协领迁至东兴镇,置协领公署,归呼兰副都统管辖。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废将军,改行省制,木兰县为黑龙江辖境。
中华民国时期,1912年撤东兴镇协领公署,划归木兰县管辖。1913年成立木兰县公署,归黑龙江省绥兰道管辖。1927年置东兴设治局,脱离木兰县,归绥兰道直辖。1929年,木兰县、东兴设治局直属黑龙江辖治。1932年9月,日军占领木兰,建立伪县公署,归伪黑龙江省公署管辖。1933年8月,撤东兴设治局,建东兴县(丁等县),也归伪黑龙江省公署管辖。1934年木兰、东兴两县均划归滨江省辖治。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1946年2月,木兰、东兴两县相继解放,分别建立民主政府,归松江省哈北专区管辖。1947年11月,东兴县并入木兰县,归松江省哈北专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县民主政府改为县人民政府,为松江省政府直辖。1954年8月,松江省并入黑龙江省,木兰县由黑龙江省直辖。1955年,县人民政府改为木兰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木兰县划归绥化地区管辖。1958年8月,改属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管辖。1960年5月,木兰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1965年6月归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管辖。1967年7月成立木兰县革命委员会,1978年11月改属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80年9月恢复木兰县人民政府。1996年,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与哈尔滨市合并,木兰县划归哈尔滨市管辖,一直延续至今。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木兰县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脉络。这里曾是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和活动的地方,各民族文化相互交融,形成了包容多元的文化氛围。同时,木兰县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重要的交通和贸易节点,促进了文化的交流与传播。
各乡镇简介
1. 木兰镇:作为木兰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木兰镇位于县境中部偏南。这里交通便利,333国道穿镇而过,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木兰镇历史悠久,建筑风格融合了现代与传统元素,既有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也有保留着历史韵味的老街巷。镇内商业繁荣,各类商店、超市琳琅满目,满足了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同时,这里还拥有丰富的教育、医疗资源,为居民提供了优质的公共服务。木兰镇的文化活动也十分丰富,经常举办各类文艺演出、民俗展览等,让居民在忙碌的生活中能感受到文化的魅力。
2. 东兴镇:位于木兰县北部,坐落在大青山脚下,木兰达河北岸,距离县城66公里。东兴镇历史可追溯至光绪十九年,当时巴彦苏苏拨600户民到这里垦荒屯田。1933年设城区保护,改为“东兴县”,1980年改为“东兴镇” 。这里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慈航古寺建于山隐于林之间,袅袅烟岚中,钟声悠悠,仿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