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镇的历史文化丰富多样,各民族文化在这里相互交融。当地的民俗活动丰富多彩,如春节期间的舞龙舞狮、元宵节的花灯展等,展现了浓厚的节日氛围。
汪清镇
汪清镇是汪清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里交通便利,商业繁荣,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工业以制造业、加工业和服务业为主,涵盖了多个领域。
汪清镇的历史悠久,是汪清县发展的核心区域。在文化方面,这里汇聚了全县的文化资源,有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场馆,为居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生活。
鸡冠乡
鸡冠乡位于汪清县北部,地处山区,自然风光秀丽,森林覆盖率高。这里的经济以林业、农业和旅游业为主。林业资源丰富,主要进行木材加工和林产品开发;农业以种植特色农产品为主,如蓝莓、草莓等;旅游业则依托当地的自然风光,开发了一些生态旅游项目。
鸡冠乡的历史文化与当地的自然资源紧密相连,这里的居民传承着古老的民俗文化,如传统的狩猎文化、采集文化等。在现代,鸡冠乡也在不断发展,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相结合,推动经济发展。
二、历史沿革与文化脉络
汪清县历史源远流长,上古三代时为肃慎地,远古新石器晚期,就有先人在此居住、生息繁衍,满族为世居民族,汉、朝等民族属移居民族。唐虞时期,该地为肃慎氏疆域。周秦时期,仍为肃慎氏疆域,西汉为乐浪都东部,属秽貊语系的沃沮人辖地,东汉为高句丽属地。晋朝时期,属挹娄,北魏时期,属勿吉地。唐入渤海,明代为阿布达哩卫的辖境。
清朝初期,库雅拉部钮呼特氏为世管佐领后于此地(今大坎于地方),后为辉春副部统管辖。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准设汪清县。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吉林东南路分巡兵备道划原延吉府所治的春融(今百草沟)、春明(今汪清镇)、春耕(今罗子沟)、三社和春华(今图门市石规)、春阳两社各半及晖春厅所治的春芳社(今晖春县凉水镇)归汪清县管辖。由于县境北部春阳社所辖的嘎呀河上游大小荒沟、白石、马鹿沟、锻树背、夹信子、桶子沟、角楼等地,延吉府不愿以此地划归汪清县,彼此发生争执。
民国元年(公元1902年)9月,汪清设治局改升县治,隶属于吉林东南路兵备道。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6月,重更道制,分吉林省为四道,汪清县划属吉林省延吉道管辖。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辖,汪清县直隶吉林省为三等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了全东北,汪清县随之沦陷。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汪清县政府复称县公署,被列为二等县。1934年3月,日本侵略者在延边设立间岛省,汪清归其所辖。1937年5月,伪满洲国制定《行政机构改革大纲》,在各级行政机构中推行“次长中心制”,将日本人担任的参事官改称副县长,至此,汪清县地方政权由日本侵略者公开操纵。1938年,将延吉县(今龙井县)北部划入汪清县版图。1943年10月,设东满总省,间岛区域隶属于东满总省管辖。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全面胜利,结束了日本对汪清县的统治。8月31日,中华国民政府颁布《东北各省处理办法纲要》,将东北划分九省,汪清县划属为松江省管辖。9月30日成立汪清县临时政府。11月15日,成立汪清县政府,由各界代表推选周介文任县长。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0月,汪清县政府改为汪清县人民政府,归吉东专区所辖。1952年9月3日,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区(1955年12月政为自治州),从此以后,汪清县归延边朝鲜自治州领属。1953年9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后,汪清县又划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所辖。1954年,置汪清镇。1956年3月,汪清县人民政府改称汪清县人民委员会。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运动波及汪清县,1967年1月28日后,汪清县行政机构瘫痪。同年3月,地方实行军事管制,成立汪清县生产指挥部。1968年7月,成立汪清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10月,召开汪清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撤销汪清县革命委员会,恢复汪清县人民政府至今。1986年,汪清县东振乡,恢复乡建制。1992年,东光乡改为镇建制。1999年,撤销东新镇,并入天桥岭镇。2001年,撤销新兴乡并入东光镇。2003年,撤销十里坪乡,合并到东光镇。2005年,撤蛤蟆塘乡,并入大兴沟镇。2011年,全县辖汪清镇、东光镇、百草沟镇、大兴沟镇、天桥岭镇、春阳镇、罗子沟镇、复兴镇、鸡冠乡9个政区;大川、大明、幸福、南山、东振、江北、新民、新华、兴盛、春光、春中、闹枝、金城1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00个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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