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内容高度统一,核心围绕四个方向展开:坚定社会主义道路方向,清退党内投机分子,改造社会各类异质分子,强化全民理论与制度学习。
文件开篇即明确:"虞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是少数人的口号,而是全体人民的实践。凡背离阶级立场、损害集体利益、动摇制度根基者,无论职位高低、出身贵贱,均需接受教育与改造。"
这一表述打破了以往政策中的模糊地带,将"清理"与"改造"的范围从党内延伸至全社会,从思想层面细化到具体行为。
文件对"投机分子"的界定列出明确标准:在资源分配中搞特殊化者,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者,在国际协作中坚持"国家利益至上"而背离阶级联合原则者。
"封建分子"则包括以血缘关系干预行政事务者,传播"君权神授"等落后思想者;"资本主义分子"特指试图将国有资产转化为私人财产者,按资本而非劳动分配收益者,与联邦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秘密利益输送者。
对于改造方式,文件规定分级处理:情节轻微者,参加为期三个月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班",每日学习四小时,其余时间参与工厂或农庄劳动,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回原岗位。
情节较重者,送往北方农场进行为期一至三年的劳动改造,通过种植土豆、开垦冻土等体力劳动,辅以每周两次的思想教育,直至改造合格。
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者,将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北方农场从事生产劳动,其财产除保留基本生活所需外,全部充公用于集体事业。
文件特别强调"全民参与"原则,明确除科研工作者(需保证技术研发不受干扰)和军队(需维持国防稳定)外,所有机关、工厂、农庄、学校、社区均需暂停常规工作半个月,全力投入此次活动。
各单位需成立"清理改造委员会",由劳动党党员、工人代表、农民代表按3:3:4的比例组成,负责排查、评议、监督等工作,委员会决策实行"一票否决制",任何成员对某一案例提出异议,均需重新审议。
政令的第一波响应来自中央所在的直隶蒲阪州。作为虞国政治中心,蒲阪州的行动具有示范意义。州府在文件送达次日便召开万人动员大会,州长在会上公开通报了三名处级干部的违规案例。
一名粮食局官员为亲属多分配二十斤口粮,一名工厂厂长擅自提高技术人员奖金比例而忽视一线工人,一名社区主任在分配住房时优先照顾本地户籍居民。三人当场被撤销职务,送往理论学习班。
蒲阪州的做法被编成《典型案例通报》发往各省,其中"公开处理、即时执行"的模式被迅速效仿。东部海晏省、越原省、荆南省在三天内完成委员会组建,重点排查了港口、纺织厂、粮仓等易出现利益输送的领域。
海晏省查出五名海关官员与资本主义国家商人勾结,通过调整商品分类降低关税,涉案人员全部被送往北方农场;越原省的钢铁厂内,三名工程师因拒绝共享炼钢技术给韩国企业(以"保护虞国技术优势"为由)被认定为"国家主义倾向",暂停职务参加学习班。
南部沃垦省、翠南省、衡域省的行动聚焦于农业领域。沃垦省的集体农庄中,十余名庄长因私下保留"自留地"(面积从半亩到两亩不等)被通报批评,其种植的作物全部收归集体。
翠南省清理了长期存在的所谓"宗族议事会",该组织以"协调纠纷"为名干预农庄管理,三名主要成员被定为"封建分子",送往北方改造;衡域省则查处了两起"按人头而非劳动量分配粮食"的案例,涉事村干部被撤销职务,由村民重新选举产生新负责人。
北方牧原省、西望省、松风省、景川省、云陇省、沼泽省的行动启动稍晚,却因地域特点呈现出针对性。
牧原省重点清理了畜牧业中的"承包制残余",将五处由个人承包的牧场收回集体管理,原承包人因"试图恢复私有制"被送往农场。
西望省针对边境贸易中的"差价套利"行为,处理了七名商贩,因其将低价收购的虞国皮毛高价转售给宁国商人,被认定为"资本主义投机倒把"。
松风省则查处了三名传播"读书无用论"的教师,他们主张"农民只需会种地,无需学理论",被定为"思想落后分子",调离教学岗位参加学习班。
唯有北方寒岩州未受波及。该州常年冰封,仅在夏季有少量勘探队驻留,无固定居民,自然无需开展清理改造工作。
此次行动的核心动力来自基层群众的参与。文件明确规定,任何公民均可向委员会举报违规行为,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集体贡献积分"(可兑换粮食、布匹等物资)。
在利益激励与思想动员的双重作用下,举报信如雪片般涌向各级委员会。蒲阪州的工厂收到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