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四国立宪(2/2)
联邦议会在年底的总结报告中指出:“庆、秦、周、楚四国的立宪,证明资本主义制度具备自我调整的能力。通过权力制衡、利益分配改革、吸纳新阶层参与治理等手段,其生命力仍在延续。”
报告同时强调:“这些改革并未消除阶级差异,只是用更规范的方式进行利益分配。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新的调整仍将不可避免。”
对于四国的君主而言,改革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四国立宪的浪潮,成为联邦二十八年下半年最引人注目的政治事件。它既不同于韩国、代国的彻底变革,也不同于明国、宁国的渐进调整,而是在保留君主制外壳的前提下,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的系统性修补。
这种修补能否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当时的联邦各国尚无定论。但至少在短期内,它让四国渡过了危机,也为联邦的制度多样性增添了新的注脚,证明在社会主义浪潮冲击下,资本主义通过自我改良,仍能找到存续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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