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都粘上了狼的尿液,加上火光的刺激,在广袤的平原上马卷着狼的气味分散逃跑,很快就被嗅觉灵敏的狼找到。
憋了整整三天没遛的狼撒欢的带着人跑,很快找到了三十多匹上好的骏马。而羊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吃草,很快十多人借着月色牵了一大窝,大致数了数,有三十多头。
可惜三头骆驼往另一个方向跑了。
阿木尔和阿日泰甚至从乌兰部抢了一车粮食回来,上面摆满了肉干和奶制品。
少年们满载而归!
“哈哈哈哈,我都能想到汨罗部和乌兰部那些人的嘴脸!”辛德在月色下策马,哈哈大笑。
“他们追杀了我们一个月,却不想我们步行绕到他们的毡帐外!”
“真畅快!”
“等到我们回去再训练!我们要上战场真正的和他们杀一场!那才叫畅快!”
大家都知道,这样的空子只能钻这一次,汨罗部不能老是大婚,而他们吃一堑也会长一智。
但是秦过带着他们闯入敌营,烧了敌人的营帐、捣乱敌人的婚礼、偷了敌人的马匹、甚至无伤而归——这也太刺激了!
秦过环抱着阿央珏,两人亲昵的凑在一块儿。
两人手挨着手握紧缰绳,秦过凑近他说:“我刚才伤了克尔伦。”
“你碰到他了吗?你们战斗了吗?”阿央珏问。
“当然,他像软了腿的羔羊,在草地上打滚!”秦过说,“他瞎了眼,错把鱼目当做珍珠,错将乌鸦误认作金雕。”
阿央珏感受到风拂过面庞,少年的吐息在耳廓痒痒的,他笑起来:“我第一次见到珍珠的时候,是在卓玛格格的额饰上,可汗用三批骏马换来的珍珠,因我多看了两眼,他们便会惩罚我……”
这是秦过第一次说他是珍珠,以前的秦过不说,但是秦过珍重他,于是萨仁也尊重他,这些少年的部下也敬畏他。
他从“灾厄”,在秦过手上,被高高的举起来。
他拥有狼,拥有长生天的祝福,他是“狼格格”,是少年英雄嘉措的血脉求娶了五次的尊贵格格。
“让她去做乌兰部的明珠吧,”秦过说,“你是我的月亮。”
两头狼嗷呜呜的追赶在羊群后面,把羊撵地往前跑,月光海下,少年们的笑声悠扬。
“我的月亮,我把你偷出来了三天,回去额吉和乌蒙夫人要骂我了。”
“是我想要跟你出来。”阿央珏说,“我想一直陪着你,你去哪里,我就应该去哪里。”
阿央珏时常在想,他想成为女性,可以嫁给他,成为他相伴一生的人。他又想成为男性,可以与他征战,永不分离。他想成为风追随他,成为骏马驮扶他,成为日光和月光照耀他。
他想要成为与他相关的一切。
秦过弯弯眼睛,这真是太动听的情话了。
“那我们永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