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是因为环境不同,才有的不同选择。
“这真是咱家那边的狼呀!我记得不是清理过一次么,怎么还能有这么多?”
叶不凡听过牛马二人以前打猎的故事。
这从过年开始,已经干了不知道多少头狼了。
弄的他都有点麻木了。
感觉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原始森林了。
“干吧,我估计是人为的,你多干死几头,距离近了我们在扫射。”
呼啦啦的狼群听到枪声也没有害怕。
只是越发的分散,想要给陆星河几人包围住。
不过,只要不近身,对陆星河来说就是好事。
拍了拍来福四条狗的头。
让它们守住后面,随即发挥。
他们三个,加上拿着自己做的土铳子的老丈人,正面迎击大多数的野狼。
单点枪声,扫射,还有土铳子的闷响。
加上王带把嗷嗷的叫声。
等到叶不凡也切换成扫射模式,这个狼群就剩下十几头了。
见狼群冲下来的速度没有那么快了,还略有一一点撤退的打算。
陆星河眯起眼睛,跟叶不凡说了一声:“骑马!追!!”
“追?”
“对!赶紧的,把狼都给打死,森林狼记仇,这尼玛不打死的话,这边永无宁日!”
斩草要除根,何况还是为了自己老丈人。
这边只有两匹马,王带把随性就被留了下来。
叶不凡比较专业,骑马之后就拿着五六半冲了过去。
骑兵和步兵的差距真的很大。
叶不凡骑马在狼群中闪转腾挪。
手中的56半就跟死神的镰刀一样。
至于陆星河,刚上到马身上,就硌的篮子生蛋”生疼,这玩意就跟骑自行车一样,只要坐得不好。
那一趟下来,基本上就要噶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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