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只知道,突然间,沈宋两家就结亲了。
一开始,也有人背地里眼红议论,说宋立春凭什么就入了沈家的眼,从一个一无所有的乡村野丫头,一跃就成了平原县首富沈家的儿媳妇。
也有受过宋立春恩惠为她说话的。
“瞧你们这些人,眼红了是吧?立春要是配不上做那沈家的儿媳妇,这十里八乡的,还有谁家闺女能配得上?你们不会是想说,你们家的闺女能配得上吧?啧啧啧。”
“就是,立春能写会算还会做生意,长相也出挑,配那沈秀才最最合适了,县城里大户人家的姑娘都不如她合适。”
“就是,就是。”
在各种各样的议论声中,沈宋两家按部就班地从上门提亲开始,每一个议亲的流程都不曾落下,绝不会因为婚事是临时起意便有任何敷衍之意。
看着沈家那令人眼花缭乱的聘礼,一箱箱抬进宋家,让每个前来观礼的人都叹为观止,程度之隆重,也让宋立春如坠云里雾里。
她甚至有种隐隐的期盼,只希望这婚事是真的多好,而不是和沈齐私下里约定的契约婚姻。
柳家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半个月,宋立春在家安心备婚的期间,越来越意识到一个事实真相。
她在这个时代,这辈子肯定是要成亲生子的。
既然这是人生必须要走的一条路,那么沈齐就是她这条路上的最好选择。
不管是因为什么机缘巧合,既然两人已经走到了这一步,自己为何就不能假戏真做弄假成真?
若是沈齐另有中意之人就罢了,可依她几个月的观察,他就是天生冷情之人,那她——
就不客气了!
一定要把人真正拿下!
沈齐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丫头惦记上了,每天忙完了学堂的教课任务之后,便会去县城一趟,有时候会约几个同窗出来小聚,更多的时候,就是去柳家酒楼对面的酒馆里坐着,一待便是小半天。
柳家父子见过沈齐很多次,只当他是伤心难过酒楼归了柳家,才跑到对面酒馆借酒消愁,心下更是得意了,
半个月过去,婚期越来越临近,沈齐却一直没等到前世那个关键人物出现,不过他也不着急,依然隔三差五来酒馆喝酒。
这天,他依然一无所获,付了酒钱准备回家时,却见一条高大威猛的大黑狗蹲在了酒馆门口,眼睛居然也是对着对面酒楼的柳家父子的。
“元宝?”
沈齐唤了一声,见那大黑狗忽然起身朝自己摇了摇尾巴,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狗子很快又坐下了,像是不认识自己一样。
这条大黑狗是宋立春养的,沈齐熟悉得很,知道自己不可能认错,尤其是自己刚才唤它它都是有反应的,那就更不可能认错了。
不过狗子不愿意搭理自己,沈齐也懒得热脸去贴冷屁股。
自己连狗主人都不想搭理,还要搭理一条狗不成?
这么想着,沈齐气哼哼就走了。
第二天,等沈齐再来酒馆时,忽然所有人都在谈论柳家父子被狗咬的事情。
“哎,你们听说过没有,昨天柳举人和他那大儿子,被一条大黑狗咬了个半死。”
“这么大的事,我们咋可能没听到?他们可不仅仅是被咬个半死,我还知道他们是被咬了那地方。”
“那地方?是什么地方?”
“子孙根!”
“啊?”
“小点声,我也是听知情人说的,一个县城的大夫,昨个半夜都被叫到柳家去治伤了,口风再紧也没用,总有那嘴不严的透出消息来。”
“这可真是太好了,让他们柳家不做人事,欺负了那么多可怜的女子,这下好了,被狗子咬没了那玩意儿,再也做不成恶了。”
沈齐心中一动,便也参与进了讨论中。
“你们知道那大黑狗是谁家的么?”他还真担心那狗子被人认出来,那就给狗主子带来大麻烦了。
谁知,酒馆众人却纷纷摇头。
“那是条没主的流浪狗,天天在垃圾堆里找食吃,我们这半月都见过多少回了,根本没有主人来寻。”
“没错,那就是条没主的狗,咬了柳家父子也是白咬,抓住了顶多打死,反正也不可能赖上别人。”
“真是条好狗,真懂事,知道什么人该咬,哈哈哈。”
沈齐松了口气,直接给了伙计二钱银子。
笑道:“这是给狗子买鸡腿的钱,什么时候见那狗子来了,你们替我喂它几只鸡腿。”
人们还不知道柳家和沈家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对面那生意爆火的沈家酒楼,一夜之间人去楼空,突然就成了柳家的。
又见沈齐几乎每天来这酒馆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