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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动手(1/3)

    萨蒂什个子不高,留着胡茬,穿格子衬衫、牛仔裤,手上戴着护符和戒指,约摸二十五六岁,身量结实,面貌英俊,双目炯炯有神。

    他习惯性的动作是亲吻手指上的护符,每次执行任务前,他都要对着护符祷告。

    所有黑帮成员都是敬神的,他们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在犯罪,因此把性命交到神的手上。

    对他们来说,神才是最终极的“大哥”。

    萨蒂什原本是拉詹的人,小拉詹派人送来两把手枪,一把给了萨蒂什,一把给了他的锡克教朋友。

    起初他们只是拿着枪把玩,或用枪威胁别人。

    一天,萨蒂什的女友带他到庙里,在他的右手腕上系了辟邪的红绳,边系边对他说:“诸恶莫作。”

    第二天,小拉詹便命他们除掉一个参与了爆炸案的牧民。目标人物三十出头,已不再替黑帮做事,如今潜心向善,定期到清争寺礼拜。

    萨蒂什去杀他时,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愤怒,还有惊惧。

    萨蒂什举起右手,他看到手腕上的红绳,想起了女友嘱咐他的话,

    于是改用左手开枪,但他用不惯左手,子弹打偏了,击中了他的小腿,他转身就跑。

    萨蒂什对他有那么一丝同情,他只是爆炸案里的小角色。如若真要对他做什么的话,保管他跪地求饶,可萨蒂什犹豫了。

    那个牧民一路跑进自己家,萨蒂什怕打中他的孩子,所以收了手。

    可枪声到底唤醒了萨蒂什内心的某种东西,他边走边对空鸣枪,民众纷纷从他身边逃跑。

    任务失败了,从上头来的指令也催得更紧了:必须枪决参与了爆炸案的牧民。

    包括萨蒂什在内的四人,只得展开第二次刺杀行动。

    他们等在人流密集的公交站点,手持精密武器,分别是九毫米口径的格洛克、毛瑟枪、点三八口径的左轮和半自动手枪。

    四人在地图上设好座标,其中一人守在目标人物身旁,其余人盯住撤退路线。

    他们把武器藏在塑料购物袋内,各就各位后给在目标人物边上的同伴信号。

    同伴一枪爆了那人的头,萨蒂什他们又补开了好几枪,确保他毙命,然后逃离了现场。

    有人被流弹误伤,萨蒂什在原地站了几秒钟,见到处都是鲜血,那人的脑袋炸开了花,他的血液还在沸腾,像煤气上烧开了的水。

    自那之后,萨蒂什就开启了自己的杀手生涯。

    他变得冷血,面对再血腥的场面也无动于衷。萨蒂什认为,这和他儿时的经历有关。

    在七岁那年,刚上小学的他眼看着母亲被活活烧死,结果第二天照样吃巧克力。

    他的父亲,某税务局高官声称妻子是自焚而死的,警方则认为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他因此被停了职,收了监,服无期徒刑。多年后,不断上诉的他终于被高等法院宣判无罪,当庭获释。

    无人看管的萨蒂什在安泰里念英语学校,他成绩不错,排名总在班级前十。

    但家里发生的那些糟心事,让他开始结交学校里的小混混,并且不断闯祸。

    他曾对着黑板尿尿,遭到校方停课的处罚。家人劝他,但没用。

    萨蒂什开始交女朋友,却缺钱。为此,他和他的混混朋友做扒手、偷车甚至干脆明抢。

    有时行窃并不顺利,他们会反过来挨揍。如果他们有枪,情况就不同了,萨蒂什这样想着。

    后来他真的在一个北方邦朋友那里搞到了一把手枪,萨蒂什没事就照镜子,得意地别着枪四处晃。

    时间长了,他越来越渴望开一枪试试。

    萨蒂什回顾往昔,或许不记得结交了什么样的人,但一定记得用过什么样的枪。

    在他成年生活的不同阶段,他像别的男人难以忘怀交往过的女人一样,能历数在腰间别过的每一把枪。

    爆炸案期间他正做军火生意,因为这件事他被警察逮捕了。

    在牢房里警察当着他的面毒打并电击他的同伙,萨蒂什害怕于是拼命默念一位牧民朋友教给他的咒语。

    结果最后他真的被无罪释放,自那以后他的信仰开始倾向安拉。

    出狱后他在家人的劝说下回到马邦的乡下,他爷爷住在一栋老宅里。

    爷爷是个很严厉的人,他让萨蒂什干农活。萨蒂什扛着犁地的工具,每日辛勤耕耘,却连饭都吃不饱。

    他终于病倒了,爷爷不肯买药给他吃。哥哥又给他写信,说出门在外生了重病,暂住在一间小旅馆,想立即见他一面。

    萨蒂什向堂兄借路费和医药费,却遭到了拒绝。

    那种感觉真是五味杂陈啊。

    他替黑道卖命时从不用为钱发愁,清清白白做人了,却只配穷得叮当响。

    于是他果断跑回了孟买。

    萨蒂什在孟买的空运公司找到一份差事,公司靠走私盈利可观。

    拿到第一个月的薪水时,萨蒂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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