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们花了这昧良心得来的钱,就意味着你们彻底失去了读书人的风骨,你们注定当不了一个能为民做主的好官,因为你们的心已经烂掉了。
而你们的爹娘因为你们读书的缘故卖掉了其他儿女,这也是犯罪。律法应该在这方面实行连坐。如果有犯了罪的父母,那这个读书人就不能高中,不能做官。毕竟,歹竹出好笋的可能性太小了。更大的可能是歹竹出歹笋。
那些卖儿卖女的父母,死后也是会受到审判的。”
不同的人看光幕,能总结出不同的东西。
老百姓就很朴素的认为,不能干坏事,会遭报应。
而皇帝和他的大臣们,则总结出了以下两点:一,将不能遗弃、虐待、杀害子女写入律法,并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二,如果父母犯了罪,子女就不能考科举。
宰相跟皇帝说:“这位杏花大人说要完善人间律法,那我们就要从这个方面入手,尽快把律法制定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