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为你们寻来的帮手”
君臣几十人也不多废话,当下干劲十足的开始了编撰新法。
李信和孙可望等人对立法也很感兴趣,每当刘平和林凡提出,二人又会不约而同的给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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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思虑之后,又会采纳其中的有利意见。
三十几个翰林院书吏则是最忙之人,一笔一笔的记录每条新法。
一连忙活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以《大明律》为范本的《大汉新律》终于全新成书。
望着桌子上装订成册,厚厚的十几本书册,刘平终于是长舒了一口气。
这大汉新律中,与大明律最不同的就是刘平选择性的废除了凌迟、斩首、剥皮、抽肠、刷洗、锡蛇游、连坐等酷刑。
转而变为以绞刑为主,苦力服役为辅的轻量化刑法。
当然了,也不同于秦法之中犯了任何一点小事便去服苦役。
在大汉新律中,对量刑的标准定的十分严苛,不会有那种模糊的界限存在。
同时,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新律的执行。
刘平将御史台、大理寺的监督和提刑的权力增大了许多。
遇到一些大案要案,大理寺卿和御史大夫有权将提案送至总理衙门和皇帝审理。
当然了,为了分权之事,黑衣卫有权调查这两个部门的提案。
这样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会出现因为官官相护导致一些大案将皇帝蒙在鼓里。
不过也是有一定的局限性,那便是这三个机构同时腐化,一同欺瞒的话,那皇帝也没什么办法。
但是,如果这种国家机构都直接腐化,说明这个国家已经到了病入膏肓、日暮西山的程度了。
那时候皇帝知不知情,其实也改变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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