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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书库 > 传说时代 > 第二百零八章 他出名了!

第二百零八章 他出名了!(2/3)

现清华北大,也足以让一个班的人抬头昂然,无形增添了班级荣誉感。这也是大家能有记忆点,多年以后,回想高中生涯,还能反复言说的一个骄傲。

    郑雪思绪发散,看着身旁的沈诺一,郑雪作为青春文学熏陶的少女又开始遐想了,其实身边这位育德校花,风华绝代,早就是许多人青春记忆里一抹亮得晃眼的色彩。

    她几乎是所有人心照不宣的共识——那个走在梧桐树下会让光影都温柔的身影,那个在晚自习教室里安静做题也自成风景的侧颜,那个名字一旦被提及,就会引发一阵微妙悸动的存在。

    曾几何时,大家把她和那个全市著名的中学生代表裴砚看做郎才女貌的一对,他们都会站在巅峰,被人仰望。

    所以,沈诺一这样一段在岁月里浓墨重彩的身影,倘若没有最后“金榜题名清华北大”这辉煌的一笔作为终章,所有关于她的记忆,恐怕都会带上一种繁华落尽后的怅惘。

    就像一幅绝世的山水画,少了最关键的那一枚朱印。一首倾城的绝句,遗落了最后点睛的那一行。她的美丽与优秀,便仿佛悬浮在半空,缺少了那能让所有传说落地生根、让所有仰望心服口服的、坚实而璀璨的基石。

    虽然这么说有些对不起自己的朋友,但郑雪还是认为,沈诺一既然没有选择裴砚,那她幸好考上了清华,否则关于她的那些传奇,只怕就要逊色不少。

    因为正常来看,如果沈诺一落榜清华,还传来和张晨耍朋友,这基本在很多人眼里,就是堕落的代名词了。

    又想到了张晨,再看眼前女生男相,秀眉斜飞入鬓,漂亮到如果做男生打扮能直接用颜值把自己征服的郑雪,就兀自叹一口气,只觉得一朵鲜花也不说插牛粪吧,没那么磕碜,虽然自小看着他长大的郑雪也不觉得张晨家咸鱼翻身了就怎么了不得了,至少郑雪看来张晨也就是个泥巴糊的普通陶坛,配沈诺一这朵牡丹也还是差了点劲儿。

    不过差点也就差点儿吧,肥水不流外人田,就怕人沈诺一以后上了清华,身边到处都是优秀的,他张晨倒显得普通平庸一般般了。

    嘿,想到这她居然还为张晨担心起来了。

    不过自己瞎操心啥啊。

    郑雪就说:“那之后,你和张晨呢?张晨上川大,留榕城,你去首都,岂不是异地了……”

    沈诺一点点头:“嗯啊!”这样子在郑雪看来竟然倒是有几分乖巧了。

    她又说:“我会回来找他的。”

    行吧。

    郑雪看她这忽然流露的眼神神态,倒好像突然没那么为张晨担心了。

    她目光游移,不经意间扫过路边一个邮政绿漆粉刷的书报亭。玻璃窗上密密麻麻挂满了各式杂志和报纸,这是这个时期的特色,这种书报亭一般都在十字路口,人流聚集地,有的还有公用电话,外面就摆放着此时发达的各类纸媒,一般最好卖的最新的都会放在外面,什么《科幻世界》,《南风》《娱乐周刊》等等杂志,也有《华西都市报》各类报纸,其中一份展开的《华西都市报》格外醒目。

    首版面就是“高考满分作文评点!”

    郑雪首先晃过的是自己想看到的标题,倒是没有注意副标题,“满分作文出来了!买一份我们看看!”

    沈诺一也点点头,每年的满分作文,倒是一个全民关注点,作为刚刚经历的考生,她也有代入感的。

    郑雪就丢了两块钱,买了一份华西都市报,递给沈诺一翻开来。

    报纸版面很宽大,如果双手攥着两侧,谁都无法一眼把整个版面看完,所以只能看上半面。

    《赤兔之死》作为首篇因为独特的文体有吸引眼球的效果,效应也最大,所以就在上半面的首位。标题是加粗的黑体“佳作点评(一)《赤兔之死》”。

    正文之下是点评:“……文章在结尾处进行了巧妙的收束,通过伯喜和孙权的反应,既增强了文章的戏剧性,又使得主题得到了升华。这种收束方式既符合文言文的审美特点,又使得文章更具说服力。

    文章通过赤兔马的视角,展现了其忠诚与悲壮的一生,同时也反映了关羽的忠义之气。这种新颖的角度不仅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还使得文章的主题更加鲜明和深刻。

    综上所述,《赤兔之死》这篇作文通过对赤兔马的描绘,作者成功地传达了对忠诚与信义的崇高赞美,同时也引发了读者对历史和人生的深刻思考。《赤兔之死》以其新颖的故事、高远的立意、精湛的语言和紧凑的结构,成功地传达了诚信的主题,是一篇值得细细品味的佳作。”

    两人看完,只觉得确实写得好,和专家点评的一样,这是无可厚非的好。要文笔有文笔,要立意有立意,不愧是满分作文。

    沈诺一也兀自点头。

    然后她再攥着报纸两侧的下方,把报纸折下来看下半面。

    两人都愣住了。

    “佳作点评(二)《背囊里的空缺》作者:张晨”

    一口气看过正文过后,她们也没漏过末尾专家的评语:“此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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