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挂价交易,并实行产地和交付地双价格的灵活机制。加入国家表示,凡国家的采购均从国际金属交易所进行。
同时,在香港成立“国际仲裁法院”作为国际金属交易的配套保障,“国际金属交易所”如果产生交易纠纷,就可以在香港的“国际仲裁法院”起诉。
“国际仲裁法院”的法官由缔约国派出后,再进行遴选,这部分法官将联合制定相关法律,再由各国确认,共同遵守。
下一步,还将在香港成立“国际民事法院”,专门解决缔约国私法领域产生的矛盾纠纷,给跨国流动的华人之间有一个解决矛盾纠纷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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