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给副手弹了个原地蹦跶,捂着脑袋蹲下。
然后,杨凌才小声说道:“本事没有,口气挺大,我说他不过尔尔,是说他虽然身怀绝技,但还是给神朝当狗做奴,心中没有大志!这样的人,修为再高也成不了大事,可不是说他水平低。”
“你也看见了,就此人的修为和天赋,整个凉州,怕是没有任何人能及得上,六境以内,罕有敌手,恐怕也只有神都那种地方才能找到和他匹敌的人了,杀力之大,恐怖到难以想象,这种人为神朝所用,就是我们的劲敌,而为我们所用,那就是一把尖刀。”杨凌说着,回头看了一眼府衙所在,眼神之中似乎是闪着光。
“大哥,你想要收服他?”
“是,收服此人,以后咱们图谋大事,更是多了一根梁柱!”
“他出身太学,在神都逛过,听说那地方极为繁华盛大,他的身份也绝对不会低,是个吃过见过的主儿,自己更是心高气傲,不可一世,咱们两个……打又打不过,钱的话,咱们加起来翻个几十倍也未必及得上他的一根毫毛,拿什么来收服他?”副手咋舌,有些不可置信。
虽然说,刚刚他在贬低高见,吹嘘自己的大哥,可实际上,不管是他还是杨凌,都清楚这种人中龙凤到底是何等身份。
所以,说话的时候可以乱说,但要做事的时候,事情可不能乱做,毕竟……他做的可都是掉脑袋的大事。
面对副手的这个提问,杨凌哂然一笑,说道:“昔日,有逃犯被押送至一县,只需一席话语,一县之令舍官弃家赠钱,和他一起奔逃,今日我效法此事,未尝不可。”
“之后就看他作为钦差是个什么秉性,若是残暴不仁,猪狗不如,那我们就想办法让他埋在凉州。”
“如果还有救,那不妨试试,我看他在血海之中面对那些人的样子,还有面对血海君展现出来的神意,其实心里,未必那么坏。”杨凌如此说道。
话语之间,他已经出了凉州城,来到了外面的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