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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荷兰进献法式枪机(2/2)

地区。

    在1561~1714年间,由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统治。

    该地区原是勃艮第尼德兰的一部分,后通过联姻继承归属西班牙。

    1581年,北部的荷兰等省份独立为尼德兰联省共和国,也就是荷兰,而南部仍受西班牙控制,故称“西属尼德兰”。

    17世纪20年代,三十年战争初期,法国正与西班牙争夺欧洲霸权。

    西属尼德兰是双方冲突的前线,如1622年两国在佛兰德斯就爆发过战斗。

    当时荷兰虽已独立,但还未得到西班牙的承认,由此引发了1568~1648年间的八十年战争。

    在此期间,西属尼德兰是荷兰南方的主要对手。

    西属尼德兰不仅是荷兰与法国的地理缓冲区,也是双方合作对抗西班牙的桥头堡,为两国的军事合作和技术交流提供了条件。

    主观因素,在于荷兰是17世纪欧洲的贸易和军事强国,与法国有频繁的军事技术交流。

    荷兰军队在1620~1630年代便开始装备燧发枪,并可能通过其广阔的贸易网络进一步传播,如向瑞典、德意志地区,甚至是其东南亚殖民地扩散。

    范迪门也证实,荷兰是欧洲最早引进法式枪机的国家。

    “报告将军!全军已集结完毕,请指示!”

    一个传令兵突然对雷耶斯朗声说道。

    当正在交谈中的三人一起看向他时,他连忙立正,站的笔挺,并将火枪竖直持握。

    这是当时荷兰陆军的持枪礼,跟现代将右手举至眉梢,手掌朝外的敬礼是一个性质。

    除了盔甲和冷兵器是明制的以外,这支军队的兵种配置、战法、操典都属于荷兰的拿骚莫里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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