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着我,才能见识城市繁华,才能有无限可能。”
“要是真为了孩子好,你就不要和我争!”
不知道是那封信打动了村汉,还是村汉知道事情无法挽回,就算不同意也没法要回孩子,最终,村汉同意离婚,给她寄回来离婚证,还有一笔钱。
三十七块五毛,说是给孩子花。
向红华没拒绝,当爹的给孩子抚养费,天经地义。
后来每隔一段时间,村汉就给孩子寄钱,有时多有时少,但养一个孩子绰绰有余,就这样断断续续,一直寄了好多年……
向红华一边带孩子,一边读书,努力提升自己。
刘光明更是一有空闲,就来帮助他们母女两个。
就连向红华的同学们都说,向红华找了个好丈夫。
是的,向红华的同学们,从来不知道,她的丈夫,不是刘光明,并且已经离婚了。
从一开始,就把刘光明和向红华二人当成一对小夫妻。
向红华和刘光明本就是感情深厚的初恋,哪怕到现在,也一直还有感情,于是,在同学们的祝福下,向红华和刘光明终于走到一起。
他们结婚了!
婚后,两人生了一儿一女。
再后来,刘光明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富豪,向红华毕业后当了老师,几个孩子也培养成精英。
一部大团圆结局的初恋重逢甜宠文,幸福美满……
看了原剧情,顾长清大约猜到自己这回的身份了。
是的,他就是那个“趁人之危”坏了女主向红华名声,逼得向红华不得不嫁给他的那个村汉!
看完原主的记忆,顾长清都被气笑了。
想也知道,在那个年代,在那么艰苦的生存条件下,女主向红华能够在结婚有孩子的情况下,接二连三的复读高考,原主又怎么可能是她口中抠门恶毒的极品前夫?
只不过向红华是女主角,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她来写,没有顺着她心意来的,都是反派,都是极品,都是配角,都是炮灰。
不然怎么能突出大女主的真善美!
事情的起因,就是原主心善,路过村里小河沟时,听见有人喊救命,没想这么多,就跳下去救人了。
结果女主喊救命时,边上空无一人,等他把人救上来,周围都是人。
这个年代,民风还是相对保守,众目睽睽之下,男女双方浑身湿哒哒抱在一起,肌肤相贴,就算是救人,也抵挡不住风言风语满天飞。
哪怕向红华有恋人,哪怕原主再三澄清,他们没有暧昧,只是救人。
但是大环境如此,流言依然越演越烈,最后甚至有游手好闲的混混,骚扰女知青。
女知青吓得嚎啕大哭,最终和初恋男友分手,和原主结婚。
流言这才平息。
然而从一开始就没有感情的婚姻,注定是坎坷的。
特别是双方的眼界、见识、学问相差巨大的情况下,矛盾更加不可调和。
向红华嫁给原主以后,原主家里就过上了鸡飞狗跳的生活,没有一天清静。
向红华是知青,本来就不擅长干农活,结婚以后,地里的活自然是能躲就躲。
地里的活不干,家里的活总要干吧?
她又说自己不是嫁进来当老妈子的,家里的活也不干。
如此一来,家里其他人意见很大。
这个时代物资匮乏,大家埋头苦干,都不一定能吃饱饭,不干活就没饭吃。
但向红华不这么认为。
她觉得自己是高级知识分子,原本可以和同样是知青的初恋结婚,他们会有共同语言,也可以一起享受文学的浪漫。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天面对柴米油盐,家长里短,斤斤计较。
都是原主的错!
如果原主不去救她,她根本不用嫁给原主!
最终向红华得出结论,原主救她是有预谋的,就是为了白得一个媳妇儿。
说不定她会落水,都是原主害的。
不然怎么解释,为什么会这么巧?
她落水的时候就刚好原主在附近?
原主又刚好救了她?
原主刚把她救上来,又那么巧,被大量村民围观?
可见是原主不要脸,为了娶媳妇儿,故意设计她!
原主百口莫辩,怎么解释向红华都不听。
结婚才几天,夫妻二人的关系就降到冰点。
向红华把原主从床上赶下来,让他睡地上。
原主当然是不愿意的。
他也就是结婚当天喝醉了,被扶进新房,洞房时碰了向红华,他自己甚至没有一点印象。
第2天早上醒来,向红华身上青青紫紫的控诉他:“跟蛮牛似的,我还以为你想要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