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这几乎就是宋朝所有士大夫的共识,就连此时远在陕西的范仲淹也是如此。早在这年正月给赵祯的一份奏疏里,范仲淹就曾提出过在宋夏边界地带以金钱换和平的观点。他说自己在越州做知州时当地每年能为国创收三十万贯钱财,而这区区一个州每年的收入就能抵消每年给辽国的三十万贯岁币,所以如果出钱就能解决问题和争端是很值当的。范仲淹的原话是:费一郡之入而息天下之弊,其言外之意也就是在说花钱买和平实乃化解争端的上上之策。
此何其荒谬!照此理论,收保护费以及绑架勒索之类的事如果发生在宋朝是不是就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呢?毕竟这也是花钱买平安。事实上,谁都讨厌战争,谁都希望以和为贵,可面对强盗如果仍然讲究君子之道,那要么就是迂腐,要么就是懦弱。
只要我给了“保护费”就能得到平安,那么这笔钱我交就是了,这正是澶渊之盟带给宋朝的余毒和危害。这甚至可以用来解释北宋之所以亡国的根源,只是后来的宋朝人没有想到女真人并没有辽国人那么讲契约精神,他们不但要了宋朝的钱,而且还要了宋朝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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