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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大双偷粮(3/3)

打。队长最希望大双求他,可没开口。后来实在没法,队长怕弄死人,放了。

    当晚,大双背着女儿走到占山县检察院。天亮时,她找到检察院,告队长等几个人私设公堂、非法拘禁、私撞民宅等,还说如果县上的同志不去处理,她就带着女儿死在检察院门口河里。

    检察院同志检查了大双的身上,确定有明显的绳子绑勒的瘀血伤。于是就相信她说的,带着手铐、文书,赶到公社,找到分管领导角书记。因为那时逮人要主管领导签字,检察院不完全独立办公。

    角书记也来到飞燕村。

    他们都各自调查。

    检察院同志说:“她告了,我们得立案处理,不然,她到县上乱说,寻死觅活的影响不好。私闯民宅、非法拘禁是成立的。我们要拷走参与的人,偷粮不是检察院管的,角书记签字吧。”

    角书记说:“你们只要写下,偷粮有功,维护集体有罪。我就签。你们调查过为什么捆?捆人是不对。偷粮啊也不对。你们维护一个风骚女人,还是要维护有正义感的人,你们自己看?你们捆起来容易,放人难。我说算了吧,偷粮是为了活命,不该偷,捆人是非法拘禁,有错。我们去调解一下。女人就不会去告,不到县上纠缠,你信不信?”

    角书记找到女人问:“你有错吗,偷集体的粮食有没有罪?”

    大双说:“有。”

    角书记说:“你也想坐牢?”

    大双说:“不想。”

    角书记说:“不想,就不要去告,你们的事情就扯平了、好好生产,粮也不算偷,是借。”

    大双说:“好的。”

    检察院看到,便无语,也就不了了之。

    “公社群众工作难做,你们要体谅,小事就化了。”角书记对检察院的同志说。

    至此,队长郁闷好几天,飞燕村又暂时恢复平静。人们又重新审视这个大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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